新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神男,逃出入深山老林 > 正文 第3章 ,男神(一)

正文 第3章 ,男神(一)

 热门推荐:
    育苗队的女工人于红有着同样的秘密。

    于红是个美女,高挑的身材,园园的脸庞,一双大眼睛,鼻子隆直,嘴唇适中,皮肤白皙。

    于红有“军官太太”的绰号。那还是去年征兵时,场部号召青年们应征入伍。

    育苗队几个小伙子大谈参军的荣耀及复员后的待遇。

    于红听得动心,向往道:“我也想参军,争取将来当个女军官。

    小伙子们议论开了,焦点放在在于红的身上:

    “我们同甘共苦一年多,你当了军官可别忘了我们。”

    “将来你转业到林业局当了官,直接把育苗队撤消,我们再也不吃这个苦了。”

    “育苗还叫苦吗?以前的采伐作业才叫苦呢。”

    “还是我们命好,没有赶上那个年代,要不然非让我们当伐木工人。”

    “别做美梦了,听说不在这里招女兵。”

    “太可惜了,你这么优秀,命里却注定当不上女军官。”

    “你要是当了军官,眼里还我们吗?

    于红心里不悦,头一扬,理直气壮地说:“我军官当不上,当军官太太总可以吧?”

    大家被惹笑了。嘲弄道:“排长也是军官,你就当排长太太吧。”

    “排长军衔太低,再怎么的也要给连长当太太。”

    “那不一定,这样的大美女要给团长营长当太太。”

    在好长一段日子里,大家在背地里称于红为“军官太太”。于红偶然听见也不生气,好像还有那么一点点得意。

    也是个星期天。于红去场部最东端的制材厂找老乡。她在公路慢慢走着,想着心事。

    天空睛朗,阳光从东山顶斜铺下来,照耀大半山谷。三辆汽车在公路上爬行,一匹骏马尾随其后,一转眼骏马把汽车甩远了。

    骏马进入场部放慢了步伐,马背上是一位英俊的小伙子,他刻意望了于红一眼,策马朝商店奔去。

    于红停住脚步,望着马背上的小伙子,一脸的惊诧,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俊美的男子。她无心往前走了,转身急匆匆来到商店前,看见不远处拴着枣红马。

    于红走进商店,一眼看见那个小伙子。她又一次惊异万分,小伙子不但容貌俊美,身材更是罕见。

    小伙子正在柜台前挑选商品,他身材笔直,腿长肩膀宽,他稍往柜台伏,身材线条明朗,尤其是那个部位,鼓鼓的翘翘的,很是显眼很是性感。

    于红很想走近他的身旁,佯装买东西,设法接近他,只是柜台前站满了顾客,她无法走近他。她只好警告自己,就算能接近也不能那么厚脸皮。

    她感觉到自己的失态,只好走出商店,站在柳树下等待,想着如何寻机会和小伙子搭话。

    小伙子终于出来了,手里提着大包小包,昂首阔步、目不旁视朝骏马走去。他把包捆绑在马鞍上,然后从树身上解下缰绳,敏健地跃身在马背,双腿一夹骏马,骏马立刻小跑而去,一上公路撒开四蹄飞驰……。

    于红的心头顿时有一种失落感,就好像美好的东西经过眼前,她伸手就可以逮到,而她一不留神错过了。

    鲜怡俊和于红的心里藏着同样的秘密。俩人平日关系一般,性格爱好各不相同,却在这件事上心有灵犀一点通。俩人思念着同一个人,期望再次遇到那个人。俩人时不时感到懊伤,感到遗憾,怎么就没有和那个小伙子搭几句话呢?说不定还能成为好朋友。

    又到了星期天。育苗队的年轻人来到场部,有的去找老乡亲友,有的去商店邮电所,有的等车去县城。

    于红去场部最东端的制材厂找老乡。她慢慢走着,偶而望前面一眼,想着心事,也想着那位帅哥。身后传来马蹄声,她急忙走到路边,不由得侧身望了一眼,顿时心花怒放,一脸的激动……。

    他就是上次遇见的那位帅哥。他不像是农牧民,难道是那个林场的职工?职工那来的骏马?哦,也许他是林场职工,骏马是向本地人借的。

    于红顾不上多想,急匆匆原路返回,近似小跑,好像去迟了那位美男子会消失,再也见不到他了。那样的话就成了一生中最大的遗憾。

    于红走过白龙江大桥,一眼看见商店前的大树下拴着枣红马。她悬着的心放下了,平静了下激动的心情,慢步走近商店,一眼看见那个身材高大健美的小伙子。

    小伙子正在挑选商品,一边和营业员说着话。柜台前站满了顾客。她很想走近他的身边,又觉得那样失态,只好站在柳树下等待,想着如何寻机会接近他。

    美男子终于出来了,手里提着一个包,目不旁视,昂首阔步朝骏马走去。他把包捆绑在马鞍上,然后走进一家小饭馆。

    于红左右为难,跟着进饭馆吧,似乎脸皮有点厚;不进去吧,可能失去接触的机会。她给自己找理由,肚子有点饿,吃一碗饭,随便问问他是那里的,或者问问别的事,问别的啥事呢?最好编个谎话,说在那里见过他。对,就说以前在家乡见过他,然后攀乡亲。

    于红大大方方走进小饭馆。里面有一张桌子几只板凳,卖的是酿皮凉粉。

    小伙子正在吃酿皮,他抬头望了于红一眼,大眼睛里无法掩饰一刹那的惊异。

    于红坐在板凳上,要了一碗凉粉吃着,心里慌乱不安,思忖着如何才能和小伙子搭上话。

    小伙子吃完后并没起身,向店家要了一杯茶水喝着,不时瞟于丽莲一眼。

    于红感觉到他的目光,心里越慌乱了,把心里的如意算盘忘了个一干二净。她怕他起身离去,就如他是鸟儿,一出门就远远飞去,再也难寻踪影。她再不行动,很有可能以后没有机会了,她脱口而出:“你吃好了吗?”自己惊了一大跳,怎么会如此厚脸皮。

    小伙子脸上显出惊异的神色,闪动着明亮清澈的大眼睛,平静地说:“吃好了”

    于红赶紧搭腔:“这家店里的酿皮真好吃。”

    他随便的语气:“是很好吃,我每次来林场都在这家店里吃酿皮,凉粉也好吃。”

    “你不是本地人吧?”她很快觉得自己太唐突轻浮,给自己找着搭讪的理由,“我好像在那里见过你。”

    小伙子淡淡一笑:“我也可以说是这里人。”

    “这话怎么讲?”

    “我家离这里五十多公里。这里也可以说是我的家乡。”

    “你来这里干啥?”

    “买东西。”

    “你们那里没有商店吗?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买东西?”

    “现在那里都有商店,我是闲着没事干,随便浪。”

    进来两个顾客。两个年轻人这才走出饭馆,在白龙江边漫步交谈。俩人知道了彼此的姓名。

    小伙子名叫阮冬,是位民办老师,十八岁。表面上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一旦接触就发现他是那种见面熟,善于交际的人,双方交谈了一会,就像是熟人了。

    于红时不时望对方一眼,眼光不是随便的,而是刻意地欣赏,由衷地感叹,深山老林也有这么帅的男子。她去过很多城市,也算是见过世面的,在她的记忆里,从来没看见像阮冬这么帅的男子,那走路的架式,大步流星,那么潇洒有力,那么风度翩翩,这样的步法在行人拥挤的地方是施展不开的,只有在人烟稀少的地方见到。

    于红感慨万分地说:“你呆在深山老林太亏了。”

    阮冬脸上飘过无奈的表情,有点尴尬地说:“你不也呆在深山来林吗?”

    这话有点不友好,她早已被他倾倒,顾不上他的不友好:“我是工人,没有办法。现在的农民不像以前了,可以想干啥就干啥,想到那去到那去。”

    阮冬听到她说农民,不高兴了:“你是工人,我是农民,思想是不一样的。”

    于红见他不高兴,怕他甩下自己走开,脑子一转想起宽慰他的话:“你别误会,深山老林一样出人才。我的意思是,在衣着上,城市里人会比较时尚,生活上也比较优越。”

    “我穿的很土吗”

    于红很想说,你穿什么都好看,忍住没说出口,说出这样的话:“你穿的很时髦。”

    “你在讽刺我。”

    “那能呢,是真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