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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7章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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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烤肉上滚烫的油脂将各种调料混合在一起,散发出一种令人难以抗拒的气味。

    对于一个饿了的人来说,先不谈食物有多美味,能够及时果腹,便是一种幸福。

    尤其是对于丁书权这样早午饭都没吃的人,今天一整天的饭量恐怕都集中在这一顿上了。

    两人一边吃一边继续点菜,不知不觉居然到了五点,大排档门外都排起了队,好几拨人望着店内火热的气氛望眼欲穿,口水直流。

    “这家店生意真好啊。”

    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丁书权喝了一大口椰汁,随后又打了一个嗝。

    “哎,上次要是能把名字听对就好了。”

    会想起不久之前在名叫琉璃宫的饭店里吃饭的经历,两人不觉又咧嘴笑了。

    “刘立功,琉璃宫,傻傻分不清啊。”

    七濑奈美也停了下来,擦了擦嘴巴,看着桌面上空空如也的餐盘,“还要继续吃吗?”

    “不了不了,撑了。”

    丁书权摆了摆手,饥饿使他放开了胃部所有的容纳空间,狼吞虎咽地将它填满。

    两人坐着休息了一阵,便起身离开了。

    在这埋单比外头方便很多,向服务员出示通行证就行,也不用担心数额的问题,只要不是那些大型饭店,原则上吃什么都是免费的。

    挺着圆滚滚的肚子,两人慢悠悠地回到了住宅区。

    他们所在的住宅区属于小型的,房屋不多,入住的更是不到一半。

    即便如此,向阳集团还是将此地弄成了一个类似小区的样子,房屋周边有不少人造花圃,据说里面已经换上了部分真正的植物,如果能够长时间正常生长的话,今后会把人造的全部换掉。

    “你说,按照现在这个样子,我们多久能够回去?”

    两人坐在一张长凳上,不远处有一个水池,池子里立了一座假山,可惜并没有按照惯例养一些观赏鱼。

    “不知道,不过我觉得短时间内是回不去了,怎么了,不想待在这了?”

    丁书权转过头,看着眼眉低垂,兴致不高的七濑奈美,她的脸上写满了“无聊”。

    “我总觉得,有一种隐隐的不安,好像是有大事要发生一样。”

    她也转过头来,一丝秀发从耳边垂下。

    四目相对,丁书权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突然想起七濑奈美是九号黑袍人,再加上今天早上看着他走路的姿势,想必昨天被僵尸袭击而受伤的人就是她。

    “你的腿还好吗?”

    “哦,你说这个啊,还不错,就是擦破了点皮,剧组的工作人员还是有分寸的。”

    七濑奈美被突然问道这个问题,目光有些躲闪,不像是说实话的样子。

    丁书权本想戳穿她的谎言,但是转念一想也就算了,这么做并没有什么意义。

    根据昨天的记忆,暴躁的僵尸弄伤了身为九号的七濑奈美,在她的腿上留下了一道划痕,致使她一时半会儿都没有办法正常行走,最后还得在旁人的搀扶下才能走出小屋去接受治疗,可见伤势不轻。www.kmwx.net

    按照常理而言,不论是身体能不能负担,还是医生准不准你去做,这样的伤势都不可能隔天就下地行走。

    丁书权深知昨天的僵尸并非什么工作人员,当时的夜色田野也绝不是什么布景特效,而是真真正正一伙人全都穿梭到了异度空间。

    他不知道该怎么去跟眼前的人说明这件事,内心出现两个小人在吵架。

    其中一个说,“告诉她啊,你不是很喜欢她吗,这点小秘密藏着掖着算什么男人。你忍心看着她现在这样强忍着自己的伤势吗?”

    另一个说,“千万要守口如**,不能见色忘义,这种事情祸从口出,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难道忘了那些个研究人员了吗?他们对付不了杨瑞福,但是拿你开刀还是轻轻松松的,鬼知道那些人会做出什么事。”

    丁书权的内心被这两种声音吵得不得安宁,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会突然涌出这样的想法,把自己的秘密说给眼前的女孩?

    七濑奈美见他不说话,像是在思考什么问题,看了他一眼,便也只是安安静静的坐在长凳上,想象着小池塘里养了几条红色锦鲤的样子。

    为什么我会产生这个想法?

    丁书权的内心在纠结,搜刮了半天仍然找不到原因,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天以来,自己的神经时刻处于紧绷的状态,就连性格也慢慢被折磨成了多疑。

    只有待在这个女孩身边时,才能感受到所谓的轻松和愉快。

    “难不成,这就是感情?”

    一念至此,他的心脏开始砰砰狂跳。

    “但是不对,我总觉得,像是一种依赖。”

    一念至此,他低下了头,皱起了眉。

    一个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男孩,自小就没有了母亲的陪伴,没有了父亲的引导,拒绝了亲戚的好意,磕磕绊绊独身一人从小学一直走到了大学。

    一帮又一帮人在身边出现,随后又消失,成为生命中的过客,能真正以朋友相称的寥寥无几。

    小学的时候认识过一个姓刘的女孩,喜欢扎马尾辫,有一颗小虎牙,笑起来眼睛也会眯成月牙儿,胸前的红领巾是全班扎的最好的。

    那是他第一次和女生做朋友,因为两人是同桌,下课后他只找她说话,其他人一概不理。

    他被女孩请到家中陪她过生日,放学后一起做作业,一起上台表演节目,班里人都开玩笑说两人很般配,女孩只是笑笑,反倒是丁书权总是觉得不好意思,唯一不同的是她有父亲开车接送,丁书权却是乘公交上下学。

    这段友谊持续了没多久,四年级一开学,他就发现她不见了,身旁的同桌也换了一个人,他慌慌张张地连忙跑去问班主任那个全班最漂亮的女孩去哪里了。

    他的班主任扑哧一笑,小小年纪就知道选班花了

    随后告诉他,那个全班最漂亮的女孩和他父亲一起出国了,不会再回来了,然后笑着问他,现在谁是全班最漂亮的女孩了呢?

    丁书权想也没想,脱口而出,当然是班主任您了,您是最可爱的女孩。

    班主任一听,再看着眼前这个孩子天真无邪的笑容,摸了摸他的头,咧开嘴笑了。

    走出班主任的办公室,他觉得自己情绪很低落,用手捂着隐隐作痛的胸口,回到位子上,看着身旁形似陌生人的同学,三年来一句话都没说过,也不知该如何交谈。

    那天他回到家里,一个人躺在床上,身边放着亲戚寄来的问候信,说是过两天会来看看他。

    这个亲戚实际上是他的伯伯,也就是父亲的哥哥,自从父亲走后,他接管了乡下那座小院子,成为了丁书权的监护人,但是拗不过这个小孩子的顽固,任由他来到城市,只是在暗中安排好了一些事情,让年幼的丁书权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必须要监护人出面的场合他还是会准时出现。

    平日里两人也不怎么沟通,不过丁书权总能时不时收到几封伯伯寄来的信,信中的内容千篇一律,就是告诉他收到信之后几天他会过来看看。

    这一次他的伯伯来到家中,看到丁书权比往日里多了几分忧愁,不免跟他聊了几句。

    班上除了那个转走的女孩,一个朋友也没有,父母也不在身边,丁书权正苦于没有人倾诉,就把这件事跟伯伯说了。

    伯伯听了之后不免大笑,摸了摸他的头,笑着跟他说,他的父亲和母亲就是在小学的时候认识的,随后两人一路走来,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在丁书权的追问下,伯伯给他讲了父母小时候的故事,从小学第一天,讲到两人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结为夫妻的那一天。

    随后丁书权问道,为什么妈妈会离开他们,为什么爸爸也要抛弃他。

    伯伯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得用一句万能的话“你还小,以后你会懂的。”

    对于小虎牙女孩的留念一直停留在心间,难以忘却,独自一人成长的丁书权在没有父母疏导的情况下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打理自己的感情,做什么事都孤身一人,渐渐被同学们疏远。

    小学读完,除了小虎牙女孩,其他人莫说脸,就连名字也不记得。

    到了初中,不论是男孩女孩,都开始进入了发育的时期,就算没有人引导,刻在基因中的生理变化总会激起少男少女对于感情的探索和尝试。

    丁书权也不例外。

    初中时期,一来是因为他长大了,二来伯伯也因为生意陷入困境,来看他的次数变少了,他在这个最容易叛逆的时期也找不到长辈来沟通,所有的知识都是从一个个小圈子里得来的。

    那时的他继承了小学时孤狼的本性,还不算开朗,但也架不住活泼的初中生四处交友,不久之后他也算是加入了一个小团体。

    这个小团体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喜欢研究如何追女生,并且都瞄上了他们班里最漂亮的女孩。

    丁书权愿意成为这团一体的一员,完全是因为班花和小虎牙很像,笑起来会露出一颗小虎牙,眼睛也能眯成月牙儿。

    他们就喜欢成天在下课的时候研究如何取得一个女孩的好感,却时不时做出恶作剧来捉弄班花,弄得她已经不止一次向老师告状了。

    最可恨的是,丁书权成了这个团体里的背锅侠,每次把班花弄哭了,老师责问起来,首当其冲的总是他。

    他哪里会安慰人,只能傻乎乎的站在趴在桌子上低声抽泣的班花身边,不知所措。

    “我只想看看她怎么笑,却不知道,总是把她弄哭了。”这个疑问直到现在,处男丁书权也没能弄明白。

    每次和小团体一同在班花面前走过,或是迎面而来擦肩而过时,班花总是带着鄙视的眼神看着他,让他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若是时间就这么过着,倒也没什么,只不过后来,学校里的一股恶势力的头头和他的小太妹女友吵架分手了,盯上了丁书权班上的班花。

    初中的孩子当流氓,那是连**都怕的存在,可想而知,接近班花的人都被不同程度的威胁恐吓了。

    只有丁书权这个小傻冒,每天还像个痴汉一样时不时盯着人家看,就等着她展颜一笑,露出那颗小虎牙。

    结果被班里的人打了小报告,告诉了流氓头子,召集了十几号人,把丁书权带到一个角落里狠揍了一顿。

    鼻青脸肿的丁书权第二天来到班里,收获的却是班花更加厌恶的眼神。

    那天他回到家里,看着空空如也的床沿,想着此刻要是能有一封信安安静静躺在那里,里面写着伯伯过几天就来,该有多好,他好想再找伯伯聊聊,关于又发现了一位虎牙女孩的事。

    “我也不是真的就很喜欢班花”他这么告诉自己,“兴许我就喜欢看看带虎牙的女孩展颜一笑,不管她姓什么,叫什么。”

    要是能按照个人愿望影响这个世界,那它早就乱了套了,丁书权不仅没有等来伯伯,反而等来了法院的通知,他的伯伯因为公司长期亏空,做假账,逃税,被抓了,他的监护人变更为他的伯母。

    随后他请了几天假去处理这件事情。

    伯母长什么样子,直到他们俩同时抵达法院那天才知道,看上去像是一个贵妇人,举止优雅,身上的衣服也价值不菲。

    她在监护人更改协议上签了字,自那以后,他就也再没见过这个女人。

    等到短暂的请假结束,顶着混乱的脑袋,回到班上,听小团体那帮人说,前些天班花已经屈服了,做了混混头子的新女友,然而原来的小太妹不乐意了,找人教训了班花一顿,她这会儿已经转学了。

    转学了。听到这个消息,丁书权默默的点了点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心里想的是什么,只是觉得,简简单单想看一看女孩笑起来露出的那颗虎牙,就这么难吗?

    伯伯在牢狱中服刑,自己的新监护人又不见了踪影,班花被人弄得转学了,每天除了念书做题,别无它事。

    丁书权浑浑噩噩地把初中读完,得益于成绩还算不错,来到了隔壁市的一所高中,一所知名的寄宿学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