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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四章 骑兵者,雷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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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下人正轮番去给矿工们攻心的时候,秦川则惬意地坐在山梁上,喝着肉汤,一边仔细打量周围的环境。

    如今的吕梁山脉,并非后世那样的黄土连天,虽是十月金秋,低矮连绵的山梁上仍随处可见暗黄的枯草。

    等来年春天,这些枯草就会变成碧绿葱郁的青草,再往上的高山上还有一片片的亚高山草甸。

    贫瘠困苦的吕梁山脉,能养活的人口很有限,但能养活无数牛马。

    只是明末官府糜烂严重,不论官兵还是缙绅大户,鱼肉百姓早就习以为常了,牧马人辛辛苦苦喂养几年养出的马匹,被官府强行征调却经常拿不到一分钱征调费,加上小冰河时代连年干旱,粮食奇缺,草甸的冰雪解封越来越慢,导致养马的人越来越少。

    据老黄从乡民口中打听到的,整个娄烦除了云顶山还有一群牧马人之外,其余村落早已没有大量养马的乡民了,也就一些大户中户家里还养有那么几匹。

    如今,云顶山那群牧马人已经落到巴山虎手里了,那马场是巴山虎的地盘,听说云顶山往南也有牧马人,但那是任亮的地盘。

    穿越之前,秦川看过一些资料,知道这个任亮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吕梁山一带的贼寇头子最后死的死,逃的逃,就他在三座崖牢牢站稳了脚跟,建奴入关后还跟清朝对抗了几十年,直到垂暮之年被自己的儿子给卖了,才被清军攻破寨子,他自己也惨死在清兵手中。

    对于任亮这种人物,秦川是打心底佩服的,洪承畴那样所谓的忠臣名将最后都只能剃掉头发辫起一条老鼠尾,而一个大逆不道的反贼却能在建奴的铁蹄下魏然不屈。

    两相比较之下,秦川还是比较喜欢当贼。

    马是肯定要养的,而且,云顶山草场是肯定要抢到手的,他想让娄烦名马甲天下这句话重现于世,但现在,得先把黑山矿场拿到手。

    攻心战起了效果,一群九箕山老匪瞎编乱造各种受苦受难的经历,遇到秦大管事才重获光明的事迹轮番演说后,矿场的木墙上突然翻出一道人影,以极快的速度朝山梁狂奔。

    “别放铳子,俺愿降,俺愿降……”

    “混账!”

    孟忠嗣气得不行,跳着脚大喊:“快,快放箭,别让那叛徒跑了。”

    箭楼上射出几支歪歪扭扭的箭支,准头最好的一支落在那人的屁股后面三丈多远。

    九箕山老匪们当然没放铳子,而是一个个满脸堆笑地迎了下来,为首就是那个憨厚小老头,热情地握住逃出来那个矿工双手,咧一口大黄牙满脸傻笑。

    接着是那个半大小子,一双圆凸的大眼睛轱辘乱转,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把矿工打量了好几遍之后,便叽叽喳喳问起对方姓名籍贯家中可有父母子女婚配情况等等。

    那个穿着儒袍的书生则手捧一本册子,拿支毛笔在旁边记录,不时把笔尖塞进嘴巴沾点口水,把嘴巴弄得黑乎乎一团。

    最后,是那个铜铃豹子眼的壮汉,端着一碗肉汤走过来,一把塞到矿工手里,大喊一声:“干了这碗汤,咱们做兄弟!”

    那矿工慌得不行,颤抖着双手,把一大碗汤连肉带骨头一起吞进肚子,然后眼巴巴望着山梁上那口大锅。

    “好兄弟!”

    铜铃豹子眼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差点把他拍到地上。

    然后,矿工被众星拱月般送上山梁,直到在一张柔软的鹿皮垫坐下后才没那么慌。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还会有第三第四第五个……

    饭都吃不饱的矿工难以抵挡肉汤的诱惑,更不想被杀头,那堵低矮简陋的木墙上,不时翻出几个矿工,没命似的朝山梁奔去。

    孟忠嗣气得快把箭楼跺塌了,不停地指挥手下射这个射那个,搞得他的人一阵手忙脚乱,根本不知道该射哪个,跑出去的四五十个矿工当中,只有只有三个被弓箭射中。

    其中一个倒下去后就再也没爬起来,另外两个则带着插在身上的箭支,硬是跑到了山梁脚下。

    对于他们,九箕山老匪能做的只有用刀子把箭头挖出来,用仅有二三十度的烧酒清洗伤口,然后按大当家教的方法,拿针线把伤口缝上,最后一步就是听天由命。

    孟忠嗣知道,再这么下去的话,几百个矿工肯定会跑个一干二净,不能坐以待毙了。

    于是,孟忠嗣匆忙召集人手,带着三百个矿工冲出矿场,歪歪扭扭地朝山梁冲去。

    没有矿工愿意打头阵,全当起了缩头乌龟躲在后面,孟忠嗣没办法,只得让自己从孟家庄带来的十几个护院,和矿场里一些忠于他的矿工打头阵。

    人多势众之下,他的人胆气倒是挺足的,挺着刀枪一路猛冲喊杀连天。

    望着那群嗷嗷叫跑来送死的沙比,秦川扔掉肉骨头,站起身,抽出长刀,拔起插在地上的竹枪,翻身上马。

    “兄弟们,杀他娘的。”

    “杀他娘的。”

    二十五个九箕山老匪排成一支箭头样的冲锋阵型,从山梁上策马直冲,奔泻而下。

    刚投降的几十名矿工,则在山梁上目瞪口呆地看着。

    骑兵者,雷霆也。

    自古得骑兵者得天下,骑兵战法讲究快,狠,准。

    其中的快,需要一定的加速距离。

    狠,是需要重若雷霆的气势。

    准,则是看准对方阵营的薄弱之处,给予精准无比的打击。

    具备这三点要素的骑兵,无往而不利,通常以少量的兵力干翻数倍于自己的敌方大军。

    以一百骑破一万敌军的先例并不是没有过。

    九箕山老匪占据有利地势,山梁的缓坡为他们提供足够的速度和气势,作为箭头的秦川则有一双毒辣的眼睛,紧盯着对方阵线的薄弱之处,引着身后二十五骑直冲而去。

    秦川知道,他今天如果退了,以后再想拿下这座矿场,想俘获那几百矿工就难了。

    一座矿都拿不下,如何拿下整个吕梁山?

    二十五骑,如一支箭,狠狠贯进几百个矿工阵中,把那稀稀落落的队伍捅了个对穿。

    那些矿工在一片惨叫声中四散奔逃,想躲避骑兵的冲杀。

    一个对穿后,利箭绕了一个半圈,以雷霆之势把乱成一团的阵型再次捅了个对穿。

    矿工们纷纷扔下兵器,一部分往回跑,漫山遍野地乱逃。

    “降者不杀!”

    “降者不杀!”

    利箭分散开来,向奔逃的矿工包抄而去。

    那些矿工们纷纷跪在地上,高举双手告饶连连。

    战斗很快就结束了,秦川这才来得及低头看一眼自己生疼的肚子。

    刚才冲锋的时候,有一把长枪从自己的肚子擦过,疼得他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检查一遍后,他才长长松了一口气,他的外衣里面,穿有一件棉甲,那杆长枪并没有扎穿棉甲。

    “点人头。”

    秦川又急忙四下看去,一个个地清点还骑在马上的九箕山老匪。

    数到第二十二个的时候,秦川脸色沉下来了。

    “大当家的,伤了三个兄弟。”宋知庭策马跑过来,气喘吁吁说道。

    秦川又松了一口气,幸好只是伤了。

    “大当家的……”

    不远处突然传来罗大牛嘶哑的大吼。

    秦川心下一紧,扭头看去,只见罗大牛正趴在地上,脸色凝重地朝他望来。

    秦川急忙策马狂奔过去,到了近前,翻身下马,只见地上躺着个人,一支长枪的枪头穿破外衣和棉甲,从他胸口没入,潺潺的鲜血正从破烂的衣服间冒出来。

    那是个九箕山老匪,没名没姓,别人管他叫大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