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穿书后我成了男主的心尖宠 > 正文 第331章金灿灿

正文 第331章金灿灿

 热门推荐:
    俞渝非但没有丝毫害怕,反而波澜不惊地道:“你有证据吗?”

    “这还不够明显吗?”翠花噎住,她要是有证据,俞渝早就被抓起来,还用的在这跟她计较这么多?

    俞渝勾唇,莞尔一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一直跟着霍大哥在一起,他可以为我作证,我们之间的关系想必大家都清楚,翠花,你还需要证明什么吗?”

    翠花:“……”

    俞渝不明觉厉,看向王建处时,眼中满是不屑,慢吞吞地来了一句。

    “唔,你说你害我,没害成结果自食恶果,那么请问,我这么娇弱的一个弱女子,怎么抬得动你。我吃了菠菜也没用,只有一种解释,你在骗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你要这样说。

    我与你往日无怨,素日无仇,你平白无故说了周红衣的名字,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假话吗?”

    众人情深皆是一愣,被俞渝带着节奏走。发现她说的很对。

    接着她又道:“我这个人行的正,做的端,做过的事情就是做过,没做过的事情就是没有,谁说也没用。另外我想说句公道话,红衣就要结婚,这位不认识的兄弟,你知道你这么一句话,就会毁掉一个人吗?”

    王建一懵,“你……不恨她吗?她对你做了那么多坏事,你怎么可以轻易过,不应该是这个样子。俞渝,不,俞知青,你听我讲,我有些计划还没有行动,只要你救我,我可以把所有的计划告诉你。”他说的是周红衣。

    按照王建的逻辑,周红衣想要害人,害的俞渝这么惨,她怎么会不反抗,这种圣母的表现让王建很是不能理解。

    他恨不得见到俞渝为了得到好处,跟周红衣狗咬狗,那么他就能从里面摘出来,但是他失望了。

    俞渝很少给别人留有机会,她做事向来不走寻常路,她摇摇头,“对于你的一言一行,我不想听,我的时间很宝贵,我想留给需要的人。”

    说着不忘看向霍南一眼,无形中地表白这个男人,感谢他在背后为她默默做了这么多,有些看不见的努力,比场面话还要动听,她忽的想要给他一个吻。

    霍南的目光深邃,眼神一深,许久,才控制下来。

    王建无理取闹闹了起来,“翠花,你想对付她,我可以帮你,你听我说……”

    “我更想听俞渝说。”翠花不傻,不想被人当做枪使唤,尤其是这么明显连村长爹都给她提示别躺这趟浑水。

    只是翠花不甘心,问道俞渝,“你不恨吗?”

    俞渝不笑莞尔,她莹莹一笑,露出可爱的小酒窝在这夜色中格外的迷人,与周边环境不符,而她的目光更是冷淡,似是深情看着谁,又似无情地讽刺可怜人。

    翠花脑子倏然一懵,她忽的明白为何会有人喜欢好看的,就连她看到这么美艳的俞渝,她的心也跟着颤了起来,这种美,无关年龄无关性别,哪怕是纯粹的欣赏,也莫名地让她起了很多好感。

    “恨,我为什么要恨一个莫名其妙的跟我没瓜葛的人,每个人的人生都要为她自己买单,犯了错,就要该受到应有惩罚,我不是警察,这种事情不应该我做,应该老天爷做。我相信老天会有一天让那些正义来临。”

    正义虽然会晚到,但是不会缺席。搜搜

    俞渝一直很相信这句话,她没必要为了一个周红衣脏了她的手,她相信周红衣结婚的那几天一定会很精彩。

    王建败了,他苍白脸上的情绪,没有可以利用的把柄,甚至连他说的真话都没有人相信他,其他人都觉得他是在骗人,就连村长也对他失望,连夜派人处理这件事。

    压根没人关心他嘴里吐出来的真相。

    王建被连夜送去了派出所。

    苏建仁的尸体也被随便找了一个地方下葬,一切都在黑夜中进行,悄无声息,知晓事实真相的没几个,粉碎了太平,然而真正明白事理的人都知道,一切才刚刚开始。

    王建嘴中咬出来周红衣,他们嘴上说着不信,内心已经产生了怀疑的种子……

    清晨第一抹阳光升起的时候,一切都是新的开始,俞渝起的很早,做了很多丰盛的东西,霍南出来的时候,意外道:“怎么做了这么多。”

    “补一补,没什么好东西,就只能以形补形,尽量外表面上看起来像回事,霍大哥你看,这个像不像猪脑袋,这个是大肠。”

    听起来不是什么好词。

    抽象的画面,霍南真不知道该笑还是哭,他无奈道:“我一点没看出来。”

    他能看出来的她脸上的辛苦,因为早早煮饭,她的脸成了小花猫,虽然脏兮兮的,丝毫不影响她的美貌。没说的是心疼她的不容易。

    俞渝错以为其他的含义,心中升起了闷气,“知道了。”

    “你怎么了?”霍南一点没看出来她敏感情绪。

    俞渝:“……”大清早地闹这么不愉快的事情,她的心情能好吗,既然已经说开,她就不介意将话输的更明白一些。

    “你给面子,我这么用心的做,就是为了你能开心一点,结果你告诉我说不喜欢。”俞渝说完便独自坐在一旁吃着饭。

    村中条件艰苦,她能够做的食物很少,但她很用心地在经营生活,哪怕是野菜,经过她的手也会成了不一样的美味。哪怕是一日三餐,她一周都不会带重样的,有对生活的姿态。

    霍南叹了一口气,道:“你多吃一点,吃完饭我想带你去镇上买点东西。”

    “东西买的差不多,不需要什么买啊。”俞渝低着头吃着饭,手中的筷子一停,从口袋里掏出票,递给他:“这些东西你先拿着,不够的话再找我。”

    “不用,我跟狗哥挣了钱,我想带你去买点金货。”

    俞渝不吃了,手中的筷子放在桌子上,轻声说道:“我发现你有一个问题,特别喜欢存金货,为什么?”

    俞渝很是好奇霍南的头脑,在这吃不饱的年纪,估计只有他喜欢这种金灿灿的东西,让她想到了一种动物,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