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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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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值连城的随侯珠,整颗珠子被雕成一朵六出花,镶在顶端,栩栩如生。

    珠子折射出的日影七彩,宝光潋滟,将方圆三尺都映得煌煌。

    这样一柄簪子,不说价值连城,连国都有可能。

    “民女……”花二刚想重复那四个字,却蓦地顿住了。

    这柄簪子,是赵熙行给她的。

    她记得,为数不多的记得。

    而这份记得,也是因为和他联系在一起。

    赵熙行紧紧地盯着花二表情变化,眸底炽热,几乎要将面前的女子烧成灰烬。

    是了,三年了,他已经冷了的目光,终于又热了起来。

    ……

    《搜神记》曰:“径盈寸,纯白而夜光,可以烛室。”

    《淮南子》曰:“随侯之珠,卞和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贫。”

    随侯珠在民间出世后,因为路人皆知,真正踏在这九州之上的是右相赵胤,所以珠子没有被送入金銮殿,而是偷偷地送入了赵府。

    最后到了他的手上。

    天下人都以为,身为右相秘密立储的嗣子,他会仿照和氏璧雕就的玉玺,为自己雕一块权印,来彰显荣耀和尊贵。

    然而,他只是淡淡的请了最好的玉匠,说,她喜六出,故为簪,簪开六出花。

    天下哗然。这种妇人用的玩意儿,也不知是该说得簪的妇人光宗耀祖,还是这珠子杀鸡焉用牛刀。

    簪子做好的当天,夜里,他递了紧急折子进了宫,将簪子献给那个十三岁的小继后。

    幽幽深宫,大厦将倾,稀稀落落的宫灯,光影晦暗。

    而她,带着和这禁宫格格不入的亮晶晶的瞳仁,抱着一盆六出花,正奋力踮起脚尖,给那着明黄衫子的男人看。

    “陛下!您看您看!到了晚上,这花瓣就会合起来!”

    民间众所周知的东西,被她像发现大稀奇似的,顶着张满是泥土的小花脸,笑。

    而那着明黄衫子的男子,认真地惊讶,捂嘴,点头,也笑。

    他跪在堂下,微抿的唇有一分紧张一分期待,然而两个人的目光都没落到他身上来。

    这时,许是被那幽暗大殿中唯一鲜亮的花朵吸引,一只蛾子飞了进来,停在那朵儿上。

    “臭虫子!不许动我的花儿!走开!”

    她小小的眉小小的眼,立马蹙成一团,小短手就要去捏那只蛾子。

    这时,着明黄衫子的男子挡住她,笑着摇摇头,然后摘下了那朵六出。

    将这一幕看在眼中的他,下意识就要叫出来。

    他知道,所有人都知道,小继后将六出花当宝贝,动了她的花儿半点就要讨板子,何况被人摘了。

    然而这次,她只是笑,目光追逐着明黄色的身影将花儿放到殿外。

    于是,那只蛾子自己就飞了出去。

    “花儿知道了!知道!”

    她恍然大悟,立马带了犯错的孩子改过的认真劲儿,一把冲到他面前,夺过随侯珠的簪子,插到了殿外的花泥里。

    夜色之中,宝光璀璨,随侯珠像一轮小明月,顿时吸引去了所有扑光的蛾子。

    于是,再没有蛾子飞进来。

    而她仰着头,像讨表扬般,带了微微的得意,和着明黄衫子的男子相视而笑,自始至终,目光都没瞧过献簪子的主人。

    无价之宝,随侯珠簪,被杵在泥土里,成为阖宫的笑话。

    那天,他第一次明白。

    她眼里映出的哪里是花,是人。

    她给他种的花儿。

    于是,便只有他。

    ……

    “当年这簪子被插在泥里,无人过问,好多天后,本殿托进宫的父皇才拿了回来。”赵熙行的声音打碎回忆,将现实搅乱。

    花二看向他,记忆中那个少年的脸庞成熟了不少,棱角分明,如切如琢,天下闻名的好看,却在她眼里,和那时少年并无两样。

    她果然,是被时间留在了原地的人。

    “劝君莫惜花前醉,今年花谢,明年花谢,白了人头。”花二启口,语调微凉,“时光一瞬俱成空,殿下又何必,抓着回忆不放呢。”

    赵熙行死死地盯住女子,好似要看到她心里:“不放的,是我,还是你?我不放,是因为你,而你不放,是因为……”

    赵熙行顿了顿,眉间氤起一抹嘲讽,冰冷两字——

    “萧亿。”

    周哀帝,萧亿。

    直白的称呼带了男儿意气的酸涩和微怒。

    “放肆!!!”

    花二在听到那个名字的瞬间,整个人就变了一个人。

    已经做惯了的卑贱温驯的壳子忽然碎裂,蹦出了另外一个人,随着那一声惊心动魄却又很顺口的“放肆”,爆发出浑然天成的威严。

    时光在一瞬间,回溯。

    故人在一瞬间,重叠。

    花二瞪住赵熙行,瞳仁微红,能听见贝齿咬得咯咯响,这番姿态落入赵熙行眼中,熟悉又陌生。

    “呵,放肆?这可不是一个下民敢对东宫喝的字眼儿。三年了,你终于肯认了?”赵熙行似笑非笑,咬字愈发寒冷,“而这种认……还是因为他,萧亿。”

    花二浑身都哆嗦起来,小脸一阵青一阵白。

    从作茧自缚的壳子里出来,痛,不亚于挥刀断臂,剜肉补疮。

    而赵熙行,并不打算放过她,犹恐相逢是梦中,这三年,他也把自己锁进了牢笼,其中魂销骨又有何人知。

    于是,他步步紧逼,同样如癫似狂,什么都不管了。

    毕竟,眼前这只小狐狸狡猾得很,一不小心,又要缩回去那个壳子里,再出来,就不知何年何月了。

    “当年你不过是冲喜进去的,且不说他大你整二十岁,便是和你无夫妻之实,你又是为何,还不肯放过自己?还是说。”赵熙行齿关咬死,眼眶同样烧红了。

    “还是说,你要学个贞洁烈妇,陪了他,做一辈子活死人?!”

    最后一句,如一柄小刀,毫无遮掩地刺入女子心脏。

    “你……你住嘴!住嘴!!赵沉晏!!!”

    沉晏,是赵熙行的字。全天下只有帝后敢直呼。

    却是当年她对他的称呼。

    时光,已经混乱不清了。

    回忆,已经啖肉饮血了。

    花二猛地举起手中随侯珠簪,竟是红眼刺向赵熙行。

    来势汹汹,寒光锐利,咫尺之间男子躲闪不及,脖颈就被划出了一道血痕。

    哐当,簪子坠地。

    血腥气让二人都乍然清醒。

    花二愣愣地看看染血的指尖,又看看犹惊的赵熙行,眸子恢复了清明,然而几乎是同时,冥冥中一声上锁声,她又钻回了那个壳子。

    做回了那个温驯缄默的下民,“花二”。

    天衣无缝,假可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