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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 司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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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高雁看了眼礼节谦谦的沈锡,又看了眼脸色发僵的陈粟,左笑笑,右劝劝,好不容易才让冰冷的空气有了温度。

    都是骨子里带的东西,他也就没抱希望能改。

    这么多年都是当和事佬过来的,他很熟练的岔了话题:“……刚才说到那儿了?宫防图的事?”

    “不错。按照我们的计划,三千死士已经抵京,下一步需要拿到朱雀门的宫防图,才能部署攻进帝宫的战策。”

    沈锡面对薛高雁说话时,永远温和平缓,清晰有序,浑身上下都透露出良好的名门教养。

    和前时那个指着陈粟鼻尖骂的男子,简直判若两人。

    薛高雁脸色郑重起来,正襟危坐道:“我派一队兰陵的兄弟入京,流传文种范蠡的民谣。由着当年薛老将军一事,沈圭自己心虚,以为民谣是薛家后人冲着他来的,已经把沈钰送到朱雀门当官了。”

    顿了顿,薛高雁噙了分傲气:“按照沈钰的性子,迟早会在禁军营闹出茬子。到时候,咱们就可依计拿到宫防图。”

    沈锡闭目沉吟,并不见喜色,反而愈发慎重:“赵熙行和沈钰多有来往。一定要谨防赵熙行掺一脚,否则就会前功尽弃。”

    “哦对!我还差点忘了,有个最麻烦的圣人,随时都能搅乱咱们的局。”薛高雁向沈锡抱拳,“还是你思虑周到,多谢提醒。”

    被干晾着的陈粟翻了个眼皮,但也没说什么。

    沈锡此人,虽然有拿鼻孔瞧人的龌龊面儿,但也有运筹帷幄的实在面儿。

    名门出身的学识,见解,眼光,还真是配得上他几乎快长到脑门上去的眼睛。

    “不过,最新探子回报,沈圭准备把沈银和赵熙行的事儿定了,估计也是求个天家的庇佑,怕薛家后人找上门。”

    薛高雁摸摸下颌,猝然的心尖钝痛,被他完美的压下去。

    沈锡兀地睁眼,眸底一划而过的精光:“真是天助我也。沈圭这辈子最大的弱点,就是一双掌上明珠了吧。只要沈银过门,东宫必然会被弄得焦头烂额,朱雀门的事也就分不出心。”

    薛高雁和陈粟都深以为然,凝思点头。

    沈锡抚平金销缎袍子上的褶儿,起身,漫天桃影落入他眸底,激起了如烟的笑意。

    “薛御史,很快了吧……又是一年四月,属于我的东西很快就会回来了吧……”

    薛高雁也一笑,弓影春光,都在他眉梢炽烈:“于君是,于我等亦是。”

    陈粟在一旁默然。他们这些被世人戳着脊梁骨骂的反贼,江山王业谁又真在乎呢?

    不过是曾失去的东西,孩子都会哭闹着要回来,何况他们,这些在岁月里一身浊尘的人呢。

    沈锡笑笑,最后留下句“四月桃美,落花不必扫去,坏了风雅之道”,便离去前厅喝接风酒了。

    陈粟瞧着他的背影,凉凉一句:“哪儿来这么多讲究?”

    薛高雁耸耸肩,不置可否。

    他曾经见过夫子在念《东坡诗》之前,会以沉香熏手,菩提水净口,然后才捧起书卷。

    刻在骨子里的名门规矩,都是沧海桑田也醒不来的黄粱梦。

    于是走不出来的,就成了魇。

    “等你伤好后,宫防图的谋划就由你盯着吧。死士进京,我会常往玉山那边走动,这边就多麻烦你了。”

    薛高雁向陈粟抱了抱拳,便告辞离去,后者看着打开又阖上的院门吱呀晃,眸底晕开了暗影。

    “……行首大人,恐怕你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选择信我……”

    陈粟低头呓语,话太过低微,转瞬埋葬在纷纷扬扬的桃瓣里。

    他拿过青石案上的药瓶,手一扬,扔进后院的井里,旋即离去,背影消失在绿柳荫后。

    春风十里,桃之夭夭,一城粉霞染天际。

    云福伸手摘了枝打朵儿的桃花,簪进发间,小脸浮起一抹红晕。

    今早把她带来的公子长得真俊儿啊,和她说话的语调,温柔得像踩在云上的。

    她余光瞥到铜镜里那张耳根子都红透了的脸,不由抿嘴一笑,暗骂自己痴心妄想。

    四年前,她是东周帝宫的司莳宫女,司栽花弄草。

    四年后,她出宫,凭着当年手艺,帮大户人家掌理花圃,日子过得也不赖。

    直到某一天,她在渭水河岸捡到一件乌糟糟的锦衣,命运就转了弯。

    吱呀。阁楼的门打开,一名脸色有些苍白的男子踱进来,挡住了一爿日光。

    云福一唬,待看清来人,又手忙脚乱,理了理云鬓抚了抚衣角,悄悄就红了脸。

    她把那件锦衣洗净,拿去街上卖时,就是这名男子站到了她面前。

    “你……不认得这衣衫?”男子温和的眸看着她。

    “应该是哪家千金不要的吧。妾见得上面彩绣好看,应该值些钱,公子可要瞧瞧?”她有些不敢对视那双眸。

    “衣衫我要了,包括你……可愿随我回府?”男子笑,眉眼弯弯。

    然后她就在那般的春景和他面前,羞得脑袋都快磕到胸前了。

    看他的衣饰和举止,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儿,又有这般好看的笑,若能跟了他,莫不是一场锦绣良缘。

    于是她红脸点了头,满脑子想的都是昨儿新买的胭脂不错,准是涂上容冶鲜妍,惹人怜了。

    云福又偷偷抬头,觑了男子几眼,见得后者也在打量她,眼角有上翘的弧度,她慌忙低下头去,脖子也红了。

    “妾资质平庸,多蒙公子垂怜,一定尽心侍奉公子。”她声若蚊蝇吐出几个字,猜测着这算金屋藏娇,还是通房备侍。

    “你这句话中,我最喜欢的,是尽心二字。这两字,你以后都要常常记住。”男子低低嘱咐。

    云福立马屈膝称是。又壮着胆子加了句:“相识未久,虽有唐突之嫌,妾敢问公子……”

    “陈粟。”

    男子噙笑,眸燃磷火。

    云福一谂。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她虽在旁人眼里,是脚底沾金的帝前伺候,实则她这个管花花草草的,平日打交道的只有蜂蝶和泥土,和“人”说话都不会多了。

    外面的风风雨雨,和她好像在两个世界,旁人当没她这个人,她眼里也只瞧得见活儿。

    世间所有有情物,都还不如无情草木与她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