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 > 正文 第十章 河岸草惊风,将军夜引弓

正文 第十章 河岸草惊风,将军夜引弓

 热门推荐:
    “嘿嘿,想拿下我,你确定不是在做梦。”汴梁卷着袖子,准备大干一场,而他那样的动作在城兵们看来,比薛慕澜更傻。

    刀剑就要砍过来了,还卷袖子?

    上前的城兵们也笑了,可他们还来不及笑出声来,脸上的笑容瞬间凝结了。

    “噗噗,噗噗噗”

    密集的箭雨从背后袭来,城兵们纷纷中箭倒地,箭都从他们的背部射入,穿胸而出。

    “你。。。”白盔首领想说些什么,但最终也是倒在了地上。在临死前,他想到了一种可能:汴梁卷袖子是一个暗号,射箭的暗号,同时还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真是好阴险,好卑鄙!

    “我XXX。”城兵死的郁闷,汴梁比他们更郁闷,他正准备大显身手,谁知道,莫名其妙的来了一场箭雨。

    “抢人头啊!”他朝奔来的青衣男子吼道,由于气恼,这次大规模的死人和鲜血却没有吓到他。

    果然如薛慕澜所说,慢慢,就习惯了。

    薛慕澜不怕死人,但怕脏,尤其怕死人的血溅到身上。

    她爬起来,尽量的避开鲜血,同时还不忘问汴梁,“什么是抢人头?”这词听着好怪。

    汴梁一时不知该怎么解释,正伸手挠头呢,就这工夫,青衣男子已经跑到了两人的身前。

    汴梁已看,此人正是醉仙楼给银子的那位金主,此刻,他盯着薛慕澜,出于紧张,双手都有些发抖,他用异常激动的语气说,“薛小。。。小。。。少爷,终于找到你了。”

    薛慕澜听的一愣,定睛看去,那男子的右边眉毛上有个小伤疤,将眉毛分成两段。“你是?追魂?”

    她不敢确认,在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带回来一个孤儿,他没有名字,一直跟在父亲身边当兵,由于他箭射的好,父亲给他取了个名字叫追魂,而他眉毛上的伤疤,是薛慕澜练剑时不小心刺伤的。

    “嗯,小。。。少爷,是我。”追魂连连点头,在薛府,除了小姐,就他年龄最小,所以也就没别的什么玩伴。对于这位小姐,他是很尊敬的,尊敬到两人练剑时,薛慕澜输了,生气了,让他不准躲,他就真的没躲,要不然他的眉毛上也不会有这道伤口。

    比起薛慕澜,他的实力可要强的多,如今更是达到了五砖水准。

    “不错,比以前聪明多了。”薛慕澜夸他。

    是的,没有直接叫她小姐,而是改成了少爷,以前那个木头人,如今终于长大了。

    “你怎么找到我的。”她问。

    “喂!”汴梁不耐烦了,打断了他们的对话,你们故人相认,也别把我当空气啊!

    他有些生气的说,“满地都是尸体,你们这么叙旧好吗?”

    “对,我们先避一避。”薛慕澜赞同汴梁的说法,话说自己的这位大哥,见到那么多尸体居然不吐,长进还是挺快的。

    “有什么好去处?”她问。

    “废话!”汴梁拉起薛慕澜的手,指着前面的私人酒庄说,“进屋子躲去。”

    他这么说是经过考虑的,这里刚死过人,嫌犯按理都会跑远,而自己就反其道而行之。

    “好!”薛慕澜点头,有追魂在身边,她的底气也足了些,不过她习惯于追魂听自己的话,并没有去问他的意见。

    来到庄园前,追魂飞身上墙,四处打量后说,“没有暗哨。”

    薛慕澜先前选择躲在河边而没有进屋,主要就是怕暗哨。

    富贵人家都要命的很,除了护卫,一般都设有暗哨,因为躲在暗处,不容易被发现,所以她们逃命的时候,不敢进庄子。

    如今确认没了暗哨,两人接过追魂丢下来的绳子,“扑哧扑哧”翻过了墙,同样是翻墙,薛慕澜动作轻盈,行动迅速,爬出了美感,对比起来,汴梁就笨手笨脚的多了,好在他力气大,难看归难看,速度也不慢。

    此刻快到晚饭时间,庄院里没人,只有远处冒烟的地方有些声音,估计是厨房做菜的声音。

    三人猫着腰,很快躲进了一个房间,那是一个包厢,放着一张巨大的圆桌,足够十几人同时开饭,桌上已经摆放了不少冷菜,色泽优美,比起醉仙楼也毫不逊色。

    汴梁看着饿了,正准备下手抓点吃的,却听薛慕澜说道,“别吃多,每盘吃一点,这样看不出来。”

    “二弟言之有理。”汴梁文绉绉的说了一句,翻手做了个请的姿态,三个人就都动起手来。

    吃饱后,三人溜到隔壁的房间休息,那是一个卧室,里面有两张床,呈L型摆放,一边还有个帘子,把马桶挡在后面。

    三人没有上床,就地上一座,薛慕澜立刻又问起刚才那个问题,“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追魂理理头绪,说道,“上庸战败之后。。。”

    “上庸战败?等等。”薛慕澜立刻打断了他的话,“那我爹和我哥呢?”她一直在找这两位的下落,问的时候神情非常紧张。

    “将军和大少爷。。。我不知道。”追魂低下了头。

    对于这个事情他非常的抱歉,他原本是将军的亲兵,一直跟在将军身边,可是那次大战,他被大少爷派去做了先锋,后来敌军劫营,又从中间突破,让南军前后不得呼应,他能在败兵之势中逃出来,那也是几经生死。

    逃出来后,他先回了襄阳郡,准备向小姐报讯,只是没想到,小姐失踪了。

    “算了。”薛慕澜有些失望,不过她已经习惯了,对于父兄的下落,她问过很多人,问过很多次,都没有答案。

    汴梁见她难过,拍了拍她的肩膀,薛慕澜点点头,不再沉浸在伤悲之中。

    追魂见到两人如此亲昵,心中有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是嫉妒吗?

    不!他可从来不敢对小姐这样,别说小姐的肩膀,就算是小姐掉在地上的头发,他都不敢碰。

    这种感觉,很难受,他将目光移开,继续说,“我回府的时候,夫人说小。。。少爷失踪了,我就一直找,一直找,直到前几天在襄阳郡看到少爷的画像,我就到新野城来碰碰运气。”

    他已经逐渐习惯称呼小姐为小少爷了,其实在他第一眼看到逃兵的画像时,他是认不出来的,只是小姐嘴边下巴上的那颗痣,一直是他梦牵萦绕的,所以他就仔细观察那位下巴有颗痣的逃兵画像,他越看越像,于是就去新野城寻找,他明白,从襄阳郡出逃,最好的地方就是新野城。

    薛慕澜听明白了,汴梁却觉得奇怪,他问道,“你是在襄阳郡看到的画像,为什么来新野城找啊?”这不应该啊,难道是撞大运。

    “咳咳。”薛慕澜尴尬的掩饰着,她可不想让大哥知道逃兵的事情,这是很丢脸的,追魂也很聪明的没有明说。

    小子可以啊,居然长进那么大,是有什么奇遇吧,她感叹着。

    追魂的确长进了许多,回襄阳郡后,他的身份也很尴尬,败兵,而且是主将投敌的败兵,比逃兵也好不到那去,所以他没回军队,而是自己谋生,幸好他会射箭,能打猎,生存不是问题,可他除了生存,还要找人,难免在江湖上打混,而在江湖上混,最重要的就是察言观色。

    所以在薛慕澜尴尬的咳嗽时,他说,“离得近嘛。”

    新野离襄阳很近,这本来就是一个不错的理由。

    “噢,这样啊。”汴梁点点头,但是他又发现了问题,“为什么在醉仙楼,你不来相认呢?”

    说到这个,他想起了银子,偷偷的从口袋里掏出银子塞到薛慕澜的手心,边捏了捏她的手背,示意她不要出声。

    “当时还不敢确认。”追魂说的是实话,他根据画像找到薛慕澜的时候,她的脸上全是灰,所以他要认真的观察,只是薛慕澜走的急,他都没看清。

    “嗯。”汴梁点点头,这个也合情合理,可是很快他又有了问题,“月雅阁的箭是你射的吧。”

    这个问题,对汴梁来说,怨念可就大了,一来打扰了他的雅兴,二来吓的他半死。

    “听到声音,以为你们有危险。”追魂说的还是实话,他一直关注着薛慕澜,跟随两人到了月雅阁,杯子碎裂的时候,他以为是月雅阁要动手。

    因为知道月雅阁的实力,他不敢太靠近,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也看不清,他只看到小姐一脸的慌张,妈咪伸手的样子,所以他立刻射出了箭。

    “什么危险,哥可是圣人!”汴梁听了他的解释,对于他第一次月雅阁之旅,还是很有抱怨,他想告诉追魂,以后不要自以为是。

    “噗。”笑出声的是薛慕澜,“我还是姜仙呢。”

    追魂也傻傻的笑着,他想着,小姐的笑还是那么美,如果在醉仙楼的时候小姐能笑一笑,那么自己一定能认出她来。

    “睡觉睡觉。”汴梁伸了个懒腰,嘴上还打着哈欠,他昨晚可是赶了一夜的路,今天又紧张了一下午,感觉是有些累了,他说着往床边一坐,“二弟,我和你一张床。”

    三个人,两张床,他又不想和追魂睡,一个人独占一张床也说不出口,就只能这样。

    “不不不!”追魂连连摇手,他可不想让小姐和别的男人一起睡,“我习惯睡地上。”

    薛慕澜听了追魂的话,没有说什么,追魂习不习惯她不知道,也没关心过,但是如果有的选择的话,她可不想和男人一起睡。

    “这习惯不好。”汴梁说着,将二弟拉上了床。

    夜,终于开始降临了,黑暗中有双眸子,像恶狼一般盯着床上的汴梁,追魂睡不着,他的手上拉满了弓,只要汴梁敢乱来,他就会放箭。

    这习惯不好,我当然知道,他心底里暗暗嘀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