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布衣青云 > 正文 第11章 虞城令

正文 第11章 虞城令

 热门推荐:
    上面断定凶徒刘三来了虞城县,太守张九皋给谢斐下了死命令,让谢斐在十日内将凶徒缉拿归案。www.6zzw.com

    虞城再怎么说也是一个方圆逾越百里的中原大县,凶徒孤身逃入虞城,想寻之,如铁树开花,太难了!

    谢斐为此焦头烂额,睡不安稳。怕时间一到,没法向太守交代。

    到时四年一届官员大考,太守参他一个“为官无能”,那他就只能回家种地了。

    这时,高辰等人来了。

    县衙门口,县令谢斐领着一干县吏在等候。

    “草民拜见县令!月前有宋城凶徒,逃奔我县,昨日看到县令下放告示,故与乡中健儿合力擒之,今至县衙,请县令确认。”

    高辰看见前方有一身穿绿色官服的人,上前几步,向他一拜,道明来意。

    整个虞城县,只有一个人有资格穿绿色官袍,那就是虞城令。

    唐代州(郡)分上州、中州、下州。

    县分京县(都城所在县)、畿县(都城周围的县)、上县、中县、中下县、下县。

    同样是郡县,在职官等级上,却有着不小的差别,在官员人数上,如京县有县尉六人、县丞两人;上县有县丞一人、县尉两人。上县以下,丞、尉都只是一人。

    郡县的户口,决定一切。

    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两万户以上为中州,不足两万户为下州。

    县也如此分!

    雎阳郡是上州。虞城县,是中县。

    唐代沿袭隋制,把官员分为九品,每品内又分为正、从,共为十八个等级。文官自正四品以下,武官自正三品以下,还分为上下阶,因此,唐代文官散官实际上有三十个等级,武官散官等级是三十二等级。

    所以,虞城丞,为从八品下;虞城尉,为从九品下;虞城主簿,为从九品上。他们只能穿青色官府。

    虞城令,为正七品上,服绿色。

    这也是高辰一眼认出谢斐是虞城令的原因。

    “县尉,你确认一下。”

    谢奕微微回礼后,向虞城尉吩咐道。

    “遵命!”

    虞城尉点头,然后拿出一张画像,来到被五花大绑的刘三面前。

    “可是宋城刘三?”

    虞城尉人画比对后,还不忘一问。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刘三头一别,冷哼一声。

    他知道无论如何也跑不掉了。一旦将他押往宋城,便会有无数认识他的人指证他。

    刘三此时悔恨交加,不应该意气用事,一时冲动,杀人全家。但是悔之晚矣!

    “这画像是从郡署传来的,你就是画像之人。你承认罪行,便签字画押,省的太守亲自审讯你。若不承认,将你送到郡治,你说不定还要受皮肉之苦。”

    虞城尉沉声说道。

    刘三是肯定要送往宋城的,如果将一个认罪画押的刘三送往宋城。太守张九皋则会认为他们办事效率高。

    反之,则有些美中不足。

    然而刘三还是默不作声,一副很硬气的样子。

    虞城尉便不再询问他,来到谢斐面前禀告道:“此人为宋城逃犯刘三无疑!”

    “都说梁宋多壮士,我一直期盼有人能为民除害,今终于把壮士等来了。”

    确实了是让他夜不能寐的宋城逃犯刘三时,谢斐来到高辰身旁,兴高采烈的说道。

    谢斐年约四十,相貌平平,腰间挂着一个银饰,见高辰等人时,举动并不是很热情,给人一种城府很深的感觉。

    他明经及第,又通过吏部大考,选拔为官,标准的文士出身。可能是看见布衣佩剑,颇为不喜。

    “身为大唐子民,见义则勇,应当如此!”

    高辰不卑不亢,正身说道。

    他记忆中有虞城令的印象。此人没有鱼肉百姓的丑闻传出,但亦没有爱民如子的清名。

    高辰心想可能是一个中庸之人。

    “年纪轻轻,连中男都不算吧!人如壮士,何有凶徒?”

    见高辰举止有礼,谈吐不凡,谢斐来了兴趣,向高辰夸赞,问道:“壮士哪里人氏?名讳为何?”

    “大侯乡人,姓高名辰!”

    高辰回答道。

    “大侯乡高辰!果然乃我治下。”

    谢斐抚手大赞,然后令人将刘三押下去。

    “明府,擒获凶徒,非我一人之力。幸得大侯乡健儿提供线索,入孟渚泽相帮。”

    高辰指着身后的张抃等人,向谢斐说道。以防让谢斐认为擒获凶徒是他一人功劳,寒人之心。

    明府,是“明府君”的简称。汉代时称呼太守,唐代专指称呼县令。

    这个时代,千万不能称呼县令太守以及文武高官为“大人”。

    大人这个称呼,是清代以前称呼父亲的。

    此后一些谄媚小人用“大人”称呼上官,引为风气。

    在唐代,达官贵人的子嗣一般都会称呼其父亲为“大人”,如高辰这种普通百姓,则呼“父亲”或者“阿耶”。

    谢斐看了看一众佩刀剑的少年儿郎,眉头皱了皱。

    唐代由于“府兵制”,不禁止刀剑。因为征调士兵是需要自备武器的。即便是现在“府兵制”崩坏,也不会禁止这种尚武风气。

    唐代律法规定,“诸私有禁兵器者,则徒一年。谓非弓、箭、刀、楯、短矛者”。

    也就是说,普通的刀剑即便是平民百姓拿,也没有人管你。但是你别拿矛、弩、甲、肖、具装等大型的铠甲利器。这种被举报,罪行可不轻。

    即便如此,一群带刀挎剑的少年,也令谢斐不悦。

    虞城县又没有劫匪,你们拿着刀剑是质疑我吗?

    正如郑辙所说,若是王公贵族,即便是不佩刀剑,也有人尊敬你。如果是布衣百姓,就算拿着代表“文雅”的剑,也一样不被人放在眼里。

    “我知道了,届时皆有重赏!”

    出于大度,谢斐还是应承了一句。

    毕竟完成了太守下达的命令,对他的回报,是不可估量的。

    “谢明府!”

    高辰等人谢道。

    “告示上的赏赐想必你们也看到了,本县言而有信,不会食言。你们擒获凶徒刘三,没有用县衙之中一兵一卒,应引为县吏,赏钱十缗。县中司户已辞任半月,至今无人选。但是司户掌户口帐籍等事,不仅要识字,还要识数。你能行否?”

    谢斐步入正题,朗声向高辰等人说道,语气有些调侃的意味。

    像是在问:目不识数、胸无点墨的人,是任不了司户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