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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2章 新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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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是跟着折氏混饭吃的,既然折氏冲锋在前,我们没有理由不跟着。”万君说道,“只是铁矿只有一个,我们这么多人,总不能你一言我一语的胡乱管吧?听说孙大人不准备把铁矿交给一家来经营,要大家共管。我想听听,到底怎样一个共管法?”

    孙维梁笑道:“这个问题才是今天召集大家聚会的核心。铁矿生意是块大蛋糕,只要有眼光的都能看得出。自然谁都想染指铁矿生意。这个无可厚非。

    毕竟是新生事物,又与朝廷的政策有些冲突,这第一步自然不敢迈的过大,只拿出一个铁矿出来试点。但能够胜任铁矿经营的人家却一大堆,而且,能够胜任铁矿经营的,往往都是有权有势,像在座的各位,哪个都是折氏的座上贵宾,拒绝哪个都不好。本来大家平稳的过着舒服日子,却因为一个铁矿私营的争夺,伤了彼此之间的和气,那这个铁矿私营,不要也罢。

    所以,我才想了这个一个主意,既然大家都有心参与铁矿私营,而且这个铁矿私营风险很挺大,不如大家一起来,群策群力,有钱大家赚,皆大欢喜;风险大家扛,分散压力。

    而且,如果这个铁矿私营的试点成功了。以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铁矿私营试点出来,到那时,有资格参与竞争的,就只有参与到第一个铁矿私营的人家的。无他,比别人有经验这一条门槛,就足以阻挡住其他人的觊觎。

    既然是共管,就一定要有一定的规程,不能多头管理,这是管理的大忌。我的初步想法是,咱们所有参与铁矿经营的人家,都没有权利直接插手铁矿的生产和经营,咱们只能共同推举一个懂行的,大家都信任的人替大家主持铁矿的生产和经营。这个人对大家负责。

    如果大家觉得这个人能力不够,或者品行不行,那可以换人,但大家直接插手,却是不允许的。”

    “为什么?”周子松站起来反对道,“我们花了大价钱,却不允许我们插手铁矿经营,那我们图什么?”

    “你理解错了,”孙维梁笑着纠正,“是不能直接插手生产经营,作为铁矿生产经营的最终决策者,我们是要通过选择管理人员,给管理人员定政策,定原则来实现对铁矿的管控的。

    若我们在座的每个人都要插手管理,我们每个人都是投了钱的,现场听谁的?多头管理是大忌!这样的安排,既能保证大家都对铁矿生产有话语权,又能保证铁矿日常管理的效率。”

    “我们这么多人,要指定一个管理人,也不是件容易事。谁都想让自己人当那个管理者。这也是个问题。”王力说道。

    “不错。”孙维梁称赞道,“所以,如何选出这个管理者,需要指定一些规则。咱们经营铁矿,没有什么大志向,大目标,就是为了赚钱,没别的。所以,大家在管理铁矿的话语权上,也是以金钱的投入多少来划分。

    钱投的越多,话语权就越大。极端的一个比方:十万贯的投入,两个人,一个投了五万贯出头,一个投了无万贯不到。那么,在决定性的问题上,两个人的话语权就是不一样的,两个人意见相左时,以第一个人的意见为准。因为第一个人的意见,代表了大部分资本的声音。”

    “钱越多,话语权就越多?”万君笑道,“还真是**裸的规则。不过,话语权简单的以投入钱多少为依据,是否简单了些?”

    “看上去很简单。”孙维梁说道,“但却并不简单。这个铁矿私营,不是你想投多少就能投多少的。这第一个铁矿,不用说肯定要把折氏拉出来主导,为什么?因为我们需要折氏给我们挡在前面应付朝廷方面的压力。这是现实,没必要藏着掖着。

    既然要折氏主导,折氏就要拿出比我们多得多的钱投入,这样才能形成事实上的主导,话语权最大!

    而我们剩下的人家,今天咱们就要在这里商量,谁家投入多少,彼此之间的比例划分。说白了,看上去是讨论投入金钱多少,实际上是讨论在这个铁矿私营中,大家的话语权如何分配的问题。”

    “有些绕,我没怎么听懂,不过听起来好像很严谨。”周子松捂着额头说道,“不过你既然提出来,想来有了周详的安排,就一下说出来,我们听听。不要设计的太过复杂,否则,我们会怀疑其中有什么猫腻。”

    “好吧,”孙维梁说道,“具体的投入,我计划按百分制划分。铁矿事务的决策,至少需要一半以上的资本同意才能通过。也就是说,需要投入占多数的人家同意才行。

    刚才说了,铁矿私营,需要折氏主导,让折氏一下子掏出一半多的金钱投入,折氏的资金压力恐怕很大,我们这些有余力的人家,反而没机会投入更多钱,也是心有不甘。

    所以,为了照顾折氏的利益,也是为了大家能够在其中有更多的资本占比,我又设计了另外一项基本的规则,就是任何一件事,如果有百分之三十八的资本明确反对,则这件事便通不过。

    这样一来,只要折氏投入百分之三十八的资金,就能做到主导了。

    这样的两项基本规则,不知大家有什么意见?”

    “按你说的,百分之三十八反对就通不过,那岂不是说,就算剩下的百分之六十二都同意也没用?那还是多数同意就能通过吗?第一条岂不是形同虚设?”方守贤疑惑的问道。

    “投票表决可不是只有同意和反对,还有弃权的说法。”孙维梁说道,“有些事情,你们觉得做也行,不做也行的时候,就可以投弃权票。事实上,若真有那么一件事,有超过百分之三十八的资本明确反对,这件事,是不好实施的。再者说,我刚才说了,设计第二条的否决权,是为了保障折氏的一言否决的特权。若折氏没有这样的特权,还谈什么主导?没有折氏主导,我现在就敢断言,咱们这铁矿私营的事,干不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