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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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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小年,北风呼呼像刀子似的猛刮,漫天的飞雪将天色遮盖的有些灰暗,京城火车站偌大的广场上厚厚的积雪,空空荡荡没有几个行人,此时广场的一角,一名中年妇女带着一个男孩看着眼前,身穿一件旧军大衣,满脸胡子拉碴的中年汉子。

    “他吴叔,你不用这样,你现在也不好过我们娘俩身上的钱够用”中年妇女头上裹着头巾,身穿一件有些破旧的黑色羽绒服,手上努力的推着那名中年汉子。

    “嫂子你别这样,这是我应该的,钱不多,是兄弟的一点意思”那个中年汉子,手里攥着十几张大团结,用力的把钱塞进中年妇女的口袋。

    “哎这”中年妇女没有争过那名汉子,只好无奈的收下了钱。

    “小浩以后要听妈妈的话,照顾好妈妈”中年汉子弯下腰,看着站在中年妇女身边一个只有五六岁的小男孩,摸了摸他的脑袋,男孩的小脸蛋已经冻得红扑扑的,鼻涕都快流到嘴边,一双明亮的眼睛,只是怯生生得看着眼前的中年汉子。

    “这孩子,鞋带开了都不知道,来叔叔帮你把鞋带系上”

    中年汉子脸上露出一丝酸涩的笑容,蹲了下来,把小男孩棉鞋的鞋带系了系,又抬头看向男孩,男孩的鼻涕此时已经结成冰,中年汉子伸手帮他擦了擦,突然一把将男孩紧紧抱住,眼泪已经夺眶而出。

    “嫂子我走了你们保重”蓦然中年汉子站起身来,对中年妇女说了一句,毅然转身向广场外走去,风雪中那个汉子瘸着腿身影有些佝偻。

    男孩大大的眼睛木讷的看着远去汉子,他认识这个人,他叫吴丛彪,是自己父亲的战友,以前经常到自己家里和父亲喝酒,自从几个月前父亲好像出了什么事情,男孩就再没有看到这位吴叔叔。

    直到今天,自己和妈妈从温暖舒适的部队大院中的家搬了出来,要离开这个地方,到妈妈的老家连城,才又看到了这位吴叔叔,不过他的腿已经瘸了。

    中年妇女此时眼泪抑制不住的流下来,她叫刘彩萍是一名专职的家庭主妇,曾经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直到自己的丈夫失踪,自己和儿子在家里被软禁监控了几个月。昨天通知她必须马上搬离部队大院不允许带任何东西,也不能继续留在京城。一切来的太突然,幸好自己曾经的姐妹在连城为她介绍了一份工作,自己带着儿子今天就要坐上去连城的火车。

    “嫂子,对不起你明白的”突然四名身穿便服的汉子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将他们围住。为首的一人,语气恭敬客气,但手上动作没有丝毫停滞,伸手将中年汉子放进刘彩萍口袋的钱翻了出来,一张一张的仔细检查,看了几遍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看着脸上面无表情的刘彩萍,那人开口想要说些什么,最终只是深深叹了口气,从自己口袋里拿出了几张10元面值的钞票,和原来的钱放在一起,塞进了刘彩萍的口袋,礼貌的点点头,带着人转身离开。

    这个人,男孩也认识,以前经常跟在父亲身边,只是名字,男孩记不住了。

    看着那些人走远,刘彩萍带着儿子宋浩默默的走进车站。

    外面的雪还在下,火车驰骋在辽阔的雪原上,外面的一切都是灰蒙蒙的,坐在车窗边的宋浩静静得看着外面,第一次坐火车的他,看到的一切都是那么稀奇。

    宋浩弯下身子,在棉鞋里拿出一件东西。这是一块有三个小孔的黑色石头,月牙形,大小只有五分钱一半的样子,上面满是一些复杂的纹路,还有一道浅浅的好像指甲的划痕。

    宋浩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只记得吴叔抱紧他时说的,这是你父亲留给你的,你一定要收好。

    宋浩把石头紧紧的攥着手里。

    连城南山别墅区,这片别墅区原来是抗倭战争时倭国高级官员居住的地方,解放后这里成为市府官员的居住区。

    七月的连城骄阳似火,知了在拼命的叫着,给这酷热的天气,增加几分躁动。

    在别墅区门口一栋挂着“保洁处”木牌的破旧二层小楼,宋浩拎着一个水瓶走了出来,来到停在小楼门口大树阴凉处的轿车前,敲了敲车窗,车窗摇了下来,里面是两名身穿黑色西服的男人。

    “叔叔这是我妈给你们的酸梅汤”

    轿车里的男人,苦涩的笑了笑,接过水瓶没有说话。

    宋浩也没有停留,他早已经习惯这些人的作风,转身回了小楼。

    几年了,宋浩已经小学四年级了。他的家固定被三个人监视着,车里两个人,对面房子里一个人,虽然人经常换,但是那些人身上的味道没有变,那是父亲曾经的味道。

    时光匆匆,一晃十四年过去了。

    “起床了,宋浩今天上大课,晚了就麻烦了”一张胖乎乎的大脸几乎贴在床上睡得正香的宋浩耳边,大声的喊道。

    床上的宋浩,慵懒的转了一个身,将被子盖住自己的脑袋。

    “行你牛逼刘阎王的课你也敢迟到”

    这人叫孙健,是宋浩的大学室友,此时八人寝室里,只有他和宋浩两人还在。

    “知道了你先去帮我占座,我洗把脸就去”宋浩不情愿的一骨碌翻身坐在床沿,头发乱糟糟的像个鸡窝,满眼惺忪。昨天他们宿舍老大生日,宋浩喝多了,现在脑袋还痛着。

    “好好你快点啊”孙健口里应着,忙不迭的拿起书本匆匆跑出寝室。

    宋浩斜眯着眼,咂吧砸吧有些干瘪的嘴唇,习惯性的摸着胸前的月牙石坠,看向窗外。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唉这么好的天气,不睡觉太可惜了”

    不过想到孙健的话,今天是刘阎王的大课,宋浩不得不打起精神,拿起脸盆毛巾,向厕所走去。

    魔都大学教学楼,二楼走廊,正在快走的宋浩,突然看见前面一名清瘦的中年眼镜男快要到了教室门口,立马浑身打了一个机灵,飞跑几步超过那名中年人,跑进教室。

    此时教室里已经稀稀拉拉坐满了人,宋浩飞快的找到孙健的位置挤了过去,紧张的用手揉了揉自己的胸口,喘息道“好险差点就被逮到”孙健斜瞥了宋浩一眼,嘲笑道“还以为你小子能牛逼到底不怕刘阎王哪”

    “切我还没说你哪,怎么选这个位置”教室里的位置最好的就是后排,那里天高老师远,只要不闹出动静干啥都行。孙健这次占的位置是教室的中间,这个位置比较尴尬,老师上课一般就盯这个位置,想要打个瞌睡都困难。

    “你还说,还不是怪你,让我也来晚了,好地方都让人占了”孙健一脸不满,小声嘀咕道。

    很快,那个中年眼镜男走进了教室,他叫刘雪松是历史系的主任,也是国家著名的考古学教授,为人呆板刻薄,只要是他的课旷课必挂科,迟到三次也别想及格,历史系的大一学生都称他为刘阎王。宋浩已经迟到过二次,再迟到一次必死无疑。

    宋浩当初报的是管理系,谁知道系统录入的却是历史系,相比于管理系的美女如云,历史系堪称佛门胜地,清一色的和尚,仅有的女生也是恐龙级的。为这事宋浩郁闷了好几天,发誓一定要把录系统的人大卸八块,不过倒现在还是一宗悬案。

    点过了名,宋浩用书挡住自己的脸,下巴搭在桌子上,昏昏欲睡,宿醉让他现在还头痛欲裂,也不想听老师在台上讲得什么。

    突然宋浩被一声惨叫惊醒,吓得顾不得擦已经留下来的口水,一屁股坐正了身体。

    看到刘老师站在前排座位前,揪着一个同学的耳朵,呵斥道“滚出去上我的课看小说,以为我不知道”

    同学们一阵胆寒,那同学可是把小说藏在课本的后面,难道刘教授已经练成传说中的透视眼了。

    “今天讲的是清未史,这是中国的耻辱史,我看了都想哭,你还能笑出来”

    “噢”教室里的人纷纷长吁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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