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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人间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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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从良与孙萱儿行了三千余里,终于自蛮荒中走出,荒芜之地逐渐开始有了人类的足迹。

    这里是一处偏僻的乡野,名为三水村,很简朴的名字,而这也彰显了乡野村民们的朴实。

    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生活的节奏就是白天耕种,夜晚吃过简单的晚餐后则就上床休息了。

    偶尔间,一些大汉们还会聚在一起喝上两杯烧酒,老汉们则抽上一口烟管,聊一聊三邻五舍,总之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这种知足而乐的生活相当的朴实,阎从良都看在眼里,觉得偶尔过上一下这样的生活还是挺不错的。

    不过阎从良跟孙萱儿并没有多逗留,住了一晚后便离开了。

    对于阎从良、孙萱儿来说,只是体会一下生活而已,或者说这里只是旅途中的一个落脚点。

    第二天,两人来到凡人的国度,比斯霍特王国的王城中,在这里阎从良看到了不少奇装异服的人群。

    这些大多都是来自其他国度的商旅,王城之内车水龙马,人来人往,各行各业繁华无比。

    比斯霍特王国坐落于一片黄土高原之上,因此王城之内,房屋大多都是用黄土建造的,属于一种矮土房,这种房屋建的太高容易倒塌,毕竟黄土久了容易酥松。

    也只有国王的古堡由于特殊建材的缘故,才能建得相当高大。

    比斯霍特王国,由于常年气温异常炽热,久而久之造就了国民特有的拗黑肤色。

    天气的炎热,以至于人们穿的衣服相当单薄,男子大多是喜欢穿粗裤管的*裤,上身则是*的,造就这些习俗,皆是因为这片地域气候的缘故。

    阎从良与孙萱儿在这里留宿了两天,感受着这种不一样当然民俗,一大早阎从良便到街上买回了几个烙饼,跟两碗羊驼奶。

    这是王城内特有的日常主食,早上吃烙饼,晚上吃的也是烙饼,当然若有远方的客人到来时,或者是逢年过节时,他们则会烤羊驼肉来吃。

    阎从良与孙萱儿暂住的老翁家,为了庆祝远方贵客的到来,在今日便亲自宰了家中的羊驼,并请来了一帮邻舍,欲要在今晚举行一个烤羊驼晚宴。

    同时也是为了一起庆祝阎从良与孙萱儿的到来。

    孙萱儿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这里的人实在太好客了,他们对待远方的客人相当的热情,据孙萱儿所知,老翁家的生活并不富裕。

    唯一能够维持生计的,便只有家中这两头羊驼了,如今为了庆祝阎从良与自己的到来,老翁毅然决定宰杀掉其中一头羊驼来招待阎从良两人。

    就连阎从良这货都是有些触动,实在是这里的人太过朴实了。

    不过阎从良倒也没有多想,羊驼现如今都已经快要烤熟了,就算自己有通天手段也没法让羊驼复活,倒不如痛痛快快的吃上一顿。

    “老爷子,你烤的羊驼真的是没话说,小子我口水哈子都快要流出来了!”

    阎从良看着眼前那头巨大的羊驼,眼睛都快瞪圆了,羊驼的身上裹着一层香料,经过高温炭烤,羊驼的皮肉冒出了一层层色泽金黄的油脂。

    光是看着,阎从良就觉得是快已经受不了了,那一阵阵交杂着香料的炭香味,实在是太过诱人了。

    滋滋滋的油炸声音,让阎从良耳朵一阵痒痒,连声音都是如此的诱惑人心悬。

    “好了,这羊驼可以开吃了,远方的贵客,这羊腩肉最是鲜美,来尝尝看!”

    阎从良那一副饥渴的表情,老翁全然看在眼里,老翁抚了抚发白的胡须,笑着说道。

    老翁说着,拿着一把狭长的刀刃,熟练的割下一大块羊腩,而阎从良这货也不知道客气,结果了大块羊腩便开始大吃特吃起来。

    这是一种地方特色,阎从良着实是没吃过,狼吞苦咽的吃完,阎从良还远远不尽兴,都快要将自己的舌头给吞下去了。

    “渍渍渍!老爷子,你这手艺简直是一流呐,这要是在我们那,凭借着这门手艺,绝对能混得很开!”

    阎从良赞口不绝,同时还在一边塞着羊驼肉吃,说起话来完全是含含糊糊。

    这时孙萱儿有些瞪眼,阎从良一点都不知道注意礼俗,吃相实在是太粗鲁了,毕竟自己俩是作客的,又不是在平时。

    “哈哈,你吃得高兴就好,老爷子我还怕招待得不周呢!”

    见阎从良吃得开心,老翁心中也是高兴,吃了几块羊驼肉,老翁习惯性的拿出了一杆烟枪,抽起了烟管来。

    长长的呼出一口白烟,整个人显得无比的舒适。

    “老爹子,你可知道在我那吃烤肉,有一种特别的习惯?”

    这时阎从良突然说道。

    “哦?可否说来听听?”

    老翁看了一眼阎从良问道,听阎从良说起他们故土的习俗,老翁不由来了几分精神。

    老翁六十余岁了,六十余年基本没有走出过比斯霍特王国,甚至连出王城都没有过几回。

    毕竟凡人不及仙人,即便拼尽一生的时间,也无法游走出几个国度,毕竟凡人的力量太过渺小了。

    也是这些种种,让老翁对于远方他乡的风俗习惯产生了浓郁的兴趣。

    “在我们那,吃烤肉这种东西,特别喜欢玩摇骰子,然后输的人大口大口的喝酒……”

    阎从良说的自然是前世大排档撸串的玩法了,要说起摇筛子,连孙萱儿都是一脸的蒙圈,骰子是啥玩意儿?

    “正好,小子我这里有祭坛上等的好酒,今日咱们便不醉不休如何?”

    阎从良说着一甩袖子,只见祭坛美酒瞬间出现在了众人面前,顿时将一群大汉跟老翁吓得不轻,以为阎从良是妖怪,不然何以能变出美酒来?

    “咳,诸位莫要惊慌,实不相瞒在下乃是云游四海的一阶修士,碰巧精通一些术法,并非妖怪!”

    众人的反应,阎从良瞬间意识到这里是人间,凡人的国度基本连修士都没有,因此被误认为是妖怪再正常不过,阎从良赶忙解释道。

    众人松了一口气,随即便有一脸好奇的看着阎从良,像是看国宝一样,毕竟在凡人的国度,修士实在是太难见了,几乎都是传说中的。

    尤其是一些炼气术士,若是出现,在一个国度当上一名国师完全不是问题,至于仙人,更是凡人们无法想象中,更不敢去想,那实在是太遥远了。

    孙萱儿有些感叹,亿万年过去,人族彻底没落了,在洪荒时代,不死冥王族大动乱,三界纷纷被卷入其中。

    而做为最弱的人间,几乎被不死冥王族屠杀得灭族,最后动乱停歇,整个人间都几乎被摧毁了,存活下来的人族简直就是屈指可数。

    当初要不是女娲大神有怜惜之心,不惜以违逆天命的风险施展出大法神通,再造了一批新人类。

    否则如今人类早在洪荒末期便已经灭绝了,而经管如此,人类的历史也是出现了断层,大量古法、传承遗失,让人族一落千丈,逐渐退出了仙魔大道的舞台。

    阎从良教会了一群大汉摇骰子,然后就是场面当即嗨了起来,一群大汉纷纷摇起骰子,一脸的阴险,都想灌对方几大碗酒。

    这一夜过得相当热闹,摇着骰子,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简直是嗨得不得了,这一夜喝得昏天黑地。

    十几个大汉,干掉了阎从良好几十坛美酒,就连老翁此刻都是早已经扔掉了烟枪,改而抱上了一坛美酒。

    今夜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不醉不归!

    孙萱儿有些无奈,阎从良这货已经喝上头了,彻底把自己给扔下了,最后还是孙萱儿扶着阎从良这家伙回房里的。

    而在这个过程中,孙萱儿被阎从良吐了一身,弄得孙萱儿染上了一身酒气,还有呕吐物,让孙萱儿一阵反胃。

    心里别提有多憋火,差点就要爆发了,要不是看在阎从良这货已经彻底喝醉掉的份上,孙萱儿肯定会给阎从良这货来一轮连环杀的!

    第二天,阎从良睡到中午,这才从床上醒来,摇了摇脑袋,无比的昏沉,昨晚实在是喝得太过了。

    而老翁也是刚起来不久,年过半百的老人家了,昨晚也喝得及狂,若不是阎从良暗中施以仙法,老翁多半撑不住。

    数天后,阎从良与孙萱儿告别了老翁与大汉们,临行前,阎从良充满了不舍,在这里的日子太过逍遥了。

    而与老翁他们也是相处得极好,若不论年龄的差距,也可以说得上是忘年之交的那种了。

    只可惜终究是属于萍水相逢,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老翁双眼含泪,对于这位远方的贵客充满了不舍,但还是出来送别了,临行前,老翁送了阎从良几袋烙饼,免得阎从良与孙萱儿途中饿着。

    阎从良道了一声别,最终摇了摇手,离开了,这一路阎从良与孙萱儿没有停歇,直接离开了比斯霍特王国。

    实际上阎从良在临走前的晚上便留了一些银两来下,毕竟老翁并不富裕,一个人生活也着实不容易何况前些天为了招待自己还把羊驼给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