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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狼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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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成功地捍卫住了自己的食物的同时,自己却是受到了重创。狼王、断尾和银鼻后背都掉了皮毛,露出了鲜红的血肉,独眼和豆豆的爪子掉了指甲,黑条的额头被抓破了。裂耳相当惨烈,头上的皮毛被扯开了一大块,挂在额头上向下坠下,鲜血已经顺势流淌,蒙蔽了眼睛,它的胸部也被抓出密密麻麻的抓痕,后腿也掉了肉。

    我作为被保护且毫发无伤的一员,现在总不能待在原地发呆吧,我也得做点儿什么。

    狼群们已经开始聚到一起进食,但是我觉得我没有资格一起。因为刀角鹿不是我捕的,鬣狗抢食时我也没起作用。

    裂耳虽然疼的要命,但是还是为了生存,来到了鹿的残肢前,以食物的安慰代替悲痛。

    这么痛,我应该可以帮忙缓解一下。

    我突然想到一种可以止血止痛的草!

    对!乌头草!

    在狼群围成一圈进食的时候,我悄然离开,往最近的一面峭壁跑去。

    乌头草,我只在峭壁上见到过,一种奇特的草药,可以迅速止痛,甚至可以麻痹神经。

    如果抹在狼们的伤口处,一定就可以缓解疼痛的。

    我为了能够找到方向,顺着河流一路向下游走去。途中我看到了对面的那片洼地,里面黑压压地长着成片的芦米草,只可惜我无法横渡这几米宽的大河,不然有芦米吃,我就可以不去吃鹿肉了。

    来到了湖边,那里由木屋烧成的灰烬依旧还在。我叹了一口气,连忙跑到我开凿攀点的地方,那里的乌头草还是蛮多的。

    我找到那些大小不一、参差不齐的攀点,小心翼翼地向上爬去,然后将手能及的乌头草全部摘到了手里。查了一查,总共摘到了四颗乌头草,有一颗上面没有花,毫无价值。其余三颗乌头草上都缀满了紫色的花朵,足够我们用两次的了。

    但是毕竟这种草离了土壤很快就会死掉,如果能够把花儿制成药保存起来就好了。

    抱着三颗乌头草,我开始沿着河往领地走。待我回到了狼群捕猎的地方时,狼群们已经散去了,徒留刀角鹿的一身残骨。

    我走近了,仔细观察了一下鹿骨,我惊奇地发现,这残骨之上竟然没有一丝血肉!是完完全全的一架骨头!

    包括头颅,包括肋骨,包括腿骨!没有任何一根骨头上残留着肉丝或者血丝!贪婪的狼没有放过任何一处可以食用的部分!甚至连一些软骨都嚼碎了。

    天哪,这就是大自然中的“吃”。“吃”在中国文化里可谓博大精深,多种多样的“吃”都没有离开“享受”,但是大自然中的“吃”,显得是多么难能可贵。需要费尽心思去捕食,还要竭尽全力去护食,最后还得迅速、干净地让自己吃掉最大化的食物量。这让我不得不想到日常浪费食物的人们,真的,太可耻了。“吃”明明是这么难得的一件事,人类却在“吃”上大肆挥霍,简直就是对食物的不尊重与鄙弃!

    一边感叹着,但又不得不赶快回到领地。谁知道这片草原的夜晚会发生什么鬼事情。

    一路小跑回了领地,发现狼群们已经各自趴在窝里,在梳理自己的毛发了。一些受伤惨重的狼,比如后背受伤的黑条,就拜托着豆豆帮她清理伤口处的细菌,而豆豆也是相当认真地舔舐黑条的伤口。

    裂耳头顶的皮毛还在垂着。有几只狼围在他身边想好心帮他,但是裂耳却强忍着疼痛,认为自己不需要照顾。

    还真是一匹要强的狼呢,甚至有点儿逞能。

    我摘下一朵乌头草的花,在想怎么给狼们上药。

    对了,我可以把乌头草嚼碎,然后涂抹在伤口处。狼都是互相用舌头清理伤口的,我的口腔内和狼应该差不多吧,不会有太多细菌的。

    于是我把花朵塞进嘴里,努力咀嚼,然后把嚼碎的乌头草吐到手心里,向裂耳走去。

    裂耳瞥了我一眼,没有正眼看我。

    “这是很好用的草药,可以镇痛的。”我像是说给自己听,因为狼也不懂我的语言。但是裂耳还是很老实地待在原地,没有对我反抗。

    “这就对了嘛。”我把嚼碎的乌头草缓缓摊开,涂抹在裂耳额头的血肉上。真的破了好大一块,看得我心惊肉跳的。刚给裂耳上药的时候,他不禁抖了一下,应该是太蜇了。我把垂下的皮毛盖在伤口上,以防沙尘感染。很快,草乌就起了药效,裂耳紧皱的双眼渐渐舒展开了。

    见行之有效,我赶快多嚼了几朵乌头草,因为我的嘴也已经快麻木了。这种草药本身就是靠麻痹神经来镇痛的,我也不敢多嚼多吃,过多的麻痹可是会对心脏造成损伤的。

    嚼碎了一大摊乌头草,我把他们分别给每一匹受了伤的狼都涂抹上,让他们少些疼痛。

    狼们在上了药之后,渐渐地感觉伤口不再疼痛了,都以一种惊奇的眼神看着我,我也以微笑回应。我知道它们可以懂得微笑的含义。

    忙完这一切,我有点困倦了,毕竟这和熬夜工作没什么两样。比起夜之精灵狼来说,我还是一个习惯在白天行动的人啊。我回到了我的沙坑,惊喜地发现了里面放了一块鹿肝!

    天哪,这帮狼,太够意思了吧?

    它们并没有因为我临阵走掉而没给我留食物,反而是帮我带回了领地。它们是真真正正地把我当成了狼的一员。

    但是内脏什么的,生吃就真的太难以下咽了。我把鹿肝保存好,准备美美地睡一觉,明天一早找一个偏僻一点的地方点把火,烤一烤鹿肝再吃。。

    什么?问我为什么要找一个偏僻的地方?

    小青夫妇曾经的反应提醒我:如果我不想被狼群咬死的话,就不要在领地里放火!因为狼害怕火和浓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