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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烽火狼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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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坠入山谷的第八个月,我已经真正地适应并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不想家。

    也许我回到了人类社会,可以在物质上过得更好,但我忍受不了那些恶臭味的金钱与肮脏的权势。那样畏手畏脚工作换来的钱,还不如靠自己追逐到手的猎物更加可靠。

    我承认我没有足够的背景,也没有聪明的商业头脑,所以我更加喜爱这种自由的生活。

    但话说回来,我还是那句话我更想念那个虽然小但是暖的家,想我的父亲,想我的女朋友,他们一定很着急,一定也在到处寻找我吧。

    我只想早日出去,告诉他们我很好,然后,尽可能地带他们来到这里,来到这个仙境度过余生。

    虽然这个想法太过天真,因为我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甚至与世隔绝,不是每一个人都喜欢原始生活。美食,服饰,还有各种娱乐,包括疾病在内,都是需要考虑的范畴。

    所以说,根本不能脱离人类社会。但远离都市仍然是我的梦想。

    从前我总是在职场绞尽脑汁,和每一个基层的工作者一样,忍辱负重,小心翼翼,生怕被上级斥骂,降职扣薪,只想向更高层努力,得到更多的金钱和人脉,但大多数人都活得苟延残喘。这个世界的成功者从来都是寥寥无几。每个月只赚得几千块钱,一部分打给父亲,一部分给女友买衣服和化妆品,除此之外所剩无几。而我又酷爱赛车,喜欢拼装模型,和每个大男孩一样热血,但我已经几年没碰过赛车了。

    没点钱都不配拥有爱好。

    我叹了口气,双手拄在地上,抬着头,望着点点星光,伸了个懒腰,夜里行动又要开始了。

    我的伤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但是在大自然的锤炼下,不仅是意志,身体也真的会变得刚强。除了脚踝和手臂还要小心二次负伤,其他的伤已经并不大碍。但是那个时候真的很难熬,皮肤溃烂的痛苦让我像是脱皮一样,几乎换了个躯壳。

    顺带一句,黑夜已经带着平安完成了大自然的考核,两狼都安全地回到了狼群。出乎意料的是,在哥哥的照顾和大自然的磨练下,平安变得越来越坚强。她比以前壮实了一圈,眼里也有了光,几次实际出行来看,平安不仅免疫力得到提升,还学会了捕猎。黑夜也更加强壮和成熟,眼里总是泛着凶狠的光,颇有他父亲的风范。看来狼王的决定是正确的,每一匹年轻的狼都需要考验。两匹年轻的狼不在的时候,狼群只剩下了十匹狼,领地照以前缩小了一圈。现在也是时候夺回失去的领地了。

    狼们一路飞越领地,直奔大草原而去。待到狼们来到领地边界时,我看到有一群黄褐色的家伙从草丛中钻出,仓皇逃窜,一窝蜂地向领地外跑去。我一眼便认出那就是鬣狗,因为之前交过手,至今记忆犹新。因为这种家伙实在是太让狼恨之入骨了!成群结队、纠缠不休,让你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我跟在狼群后面,刚欲杀过去,却发现对方逃得很快,一边跑还一边发出诡异的笑声。狼王叫住狼群,表示不必再追。就这样,双方一直对峙着,几十双眼睛相互对视,狼这一边是怒火,而鬣狗那一头投来的却更多是轻蔑。

    狼王本着好狼不与狗斗的原则,放它们一马,回身准备带领狼群离开。谁知没走两步,鬣狗就又涌上来,咯咯叫着,狼群驻住脚步,回过头,鬣狗也随之停住。狼群进,鬣狗进;狼群停,鬣狗停;狼群退,鬣狗则进。

    狼王大声嘶吼着,一个箭步冲上去,吓散了一群鬣狗。她是一匹明智的狼,她知道追也没有用,因为鬣狗的速度普遍快过狼,而善于用战术和耐力取胜的狼就需要追着鬣狗追出几里地。那样的话,废了大量精力,又起不到什么作用。恐怕彼时,猎物又霸占了领地。

    就在狼王决定不再理会鬣狗时,她的身边忽然闪过一道黑影。狼群惊愕地投去目光,只见黑夜如一道黑色闪电,杀了鬣狗们个措手不及,落荒而逃,脚下直打滑,头碰头撞在一起,乱成一锅粥。它们才没想到狼真的会扑上来,它们以为狼只是吓吓它们,和狼王想的一样。

    但是黑夜却独树一帜,离着鬣狗还有几米就开始张开血口,狠狠地扑咬而去。鬣狗撒腿就跑,但启动速度终不如黑夜的爆发力,距离生生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小。猛然间,黑夜已经咬住了一只鬣狗的后腿,其他鬣狗一哄而散。

    这忽然让我想起之前听过的一个故事。当外国敌人入侵国境时,有些国家只是鸣笛警告,几次后无效,敌人则会更加猖狂;而有些国家却迎头而上,打退入侵者。狼和人一样,都有边境,都有原则,在这里,每个种族都是一个小国,让我理解颇深。

    停顿了一刻,狼王和众狼一拥而上,纷纷扑向鬣狗,三下五除二解决了它,丢下破烂的尸体又向其他鬣狗冲去。鬣狗本以为狼群就此罢休,万万没想到会深究到底,连忙逃命。一番追杀,鬣狗跑得无影无踪。

    我捂着牙,一脸惊讶。

    狼群在领地边境转悠着,在边界处撒尿撒下自己的气味,然后拥着往领地内走。草地上躺着两只鬣狗的尸体,被杀得皮开肉绽,死无全尸。狼们把鬣狗尸体晒在光天化日之下示众,昂头狼嗥几声,宣告领地,而后扬长而去。

    我站在原地,思考些什么。狼的领地很大,有数十平方公里,但是狼的主要活动范围仅仅有内圈百分之二十五,很多地方是狼无法驻守的,很容易被入侵。虽然狼的听觉和嗅觉可以第一时间发现敌人,但是赶过去也要好久。

    古时汉人用长城围住领地,在烽火台上点燃狼烟,既是给友军发送信号,也是给敌军一种震慑。既然是狼烟,我为何不试一下呢?

    野生动物都很害怕火焰和浓烟,如果在领地周围点燃狼烟,也许就能抵御其他生物的步入。

    可能狼也会害怕烟,但是这种强烈的求知欲让我不由得想要点燃狼烟。我想知道古时候,为什么人们能要用狼粪点烟?而且……去哪收集那么多的狼粪?

    我开始怀疑。因为狼这种动物十分狡猾谨慎,把自己的行踪掩盖得严严实实。不仅出动时不引草动,领地外不随便留下气味,对于它们就连排便都是一种暴露,狼们绝不轻易把粪便排在草原上。就连与狼共生的我,都没见过几次狼的排便,我也不知道它们是消化能力太强还是……

    我开始往领地回,因为在狼群活动频繁范围内,才有可能拾到狼粪。

    经过一番搜寻,我只在靠近峭壁的领地内拾到了五段狼粪,真的很少很少,有些都是数天之前的。我就在狼们嫌弃的目光下,碰着一堆狼粪离开了。

    来到边境处,我把狼粪放下,又把准备好的生活工具放在地上。我拿起一段狼粪仔细观察,发现狼的粪便和其他哺乳动物的好像不太一样。狼粪是灰色的,十分疏松,一掰就断开,还会掉落一些碎碎的残渣。这里面竟然只有纤维素等大分子物质!

    这让我不禁慨叹,狼的消化能力是有多强。不仅狼尊重猎物,就连狼的胃都尊重食物,它把所有进入的血肉肝胆全部吸收为营养,只留下实在无法消化的羊毛、硬骨等残渣,排出体外。怪不得狼进食一次就可以忍饥挨饿数天,因为食物的全部营养都被狼的胃榨干了!

    如果我被狼吃了,最后是不是只剩下一堆头发和骨头渣子……

    细思极恐……

    不想那些了,现在我要点燃狼粪,让它升起狼烟!

    能够还原古战场的雄壮情形,想想都兴奋。既然狼粪这么难以找到,那么长城上的滚滚浓烟,一定只要一小点狼粪就能燃起。

    我开始钻木取火,把点燃的火种团在地上,覆上一段狼粪。

    看着狼粪渐渐变黑变焦,我心想终于要见证狼烟了。可是等到狼粪完全烧焦后,还是没有黑烟,反而只有一缕极为清淡的灰烟直直升起。

    我愣了。

    难道是量不够?

    我把所有的狼粪都覆在上面,结果让我大跌眼镜。

    火渐渐灭了,留下的只有一堆残留着火星的黑色灰烬,甚至比木头燃烧后的灰烬还要细腻。最终也只是有一缕青烟升空而已。

    其实我一开始就应该知道的,既然狼粪里只有一些毛发和骨头渣子,又怎么可能燃起浓烟?看来人们长久以来的认知,都是错误的。。

    狼烟并不是由狼粪点燃的,真是叫人不可思议。

    那么,为什么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