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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管仲云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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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七点的时候,管仲云已经醒了。

    从床上爬起来,他看了一眼时间,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还是起晚了……

    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他六点就会自己醒来,多年来一直是这样的。

    忘了是哪一位名人说过的话儿,人活着的时候不需要睡那么多,因为死了以后会有大把时间去睡。

    管仲云一直奉为圭臬,绝不多睡。

    床上起来后,管仲云轻手轻脚的把衣服穿上,然后又轻手轻脚的走了出去。

    穿衣服的时候,旁边的陈牧翻了个身,管仲云不禁停下手脚,生怕吵醒这个年轻人。

    等到陈牧翻过身来,又睡得踏实了,鼻子里开始发出轻轻的呼呼声,管仲云这才无声的笑了笑,继续往外走。

    他很喜欢这个年轻人,有朝气、又有活力,做事认真,说话……嗯,和谁都能聊,就连圆圆这个对外一向以难缠著称的小助理,他也能聊到一块,真是难得的亲和力爆表。

    自从昨天晚上的一顿酒后,管仲云知道,喜欢这个年轻人的人,并不只有自己一个。

    洗漱之后,管仲云披着羽绒服走到户外,开始活动起手脚关节。

    这种时候,夜寒未散,干燥的空气里还带着浓浓的寒意。

    管仲云已经有点适应了,感觉这里昼夜间虽然温差较大,可是比起大夏南方的湿热天气,冷的时候阴冷,让人感觉冷得无处可逃,热的时候腻人,让人感觉热得全身带水,还真是好了许多。

    身体活动开以后,管仲云开始正式练功。

    手、眼、身、法、步是练形体的五法,唱、念、打、定是练舞台表演的四功,这“四功五法”是管仲云从一位戏曲界的前辈那儿学到的东西,不是什么不能外传的秘籍,懂得的人不少。

    其实对演员来说,他们对练功的要求并不高,可是管仲云觉得这既能锻炼身体,又能对自己的表演有帮助,所以一直坚持不辍。

    时间很快到了七点半,维族老人骑着小毛驴来了,他先和管仲云打了个招呼,然后瘸着腿把毛驴拴好。

    管仲云一直盯着维族老人的瘸腿打量,这并没有歧视或者别的意思,完全就是他的职业病使然,想观察瘸腿的人是怎么走路的,揣摩人物的动作和举止,为日后的表演收集素材。

    等到维族老人走回来,管仲云小心的把目光收回来,不敢再看了。

    “老管,早上好哩。”

    维族老人从大布口袋里掏出一个馕,递给管仲云:“家里人做了馕,我给你带了一个,你尝尝哩。”

    “谢谢!”

    管仲云不客气,接过那馕,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从这几天的接触,管仲云和维族老人已经处成了朋友,知道这位维族同胞的家庭背景,便问道:“古丽大姐的身体怎么样了?这馕……不是她做的吧?嗯,你要劝她多休息,别乱动。”

    维族老人摇摇头:“不是,不是,这是热依汗做的。古丽的身体已经好了,不过热依汗不让她干活,她还埋怨太闲哩。”

    维族老人开始忙碌起加油站开张的准备工作,管仲云一边吃着馕,一边和他闲聊,过了没多大一会儿,雅喀什村的村民们就陆续都来了。

    “阿吉,你怎么来了,热合曼呢?”

    维族老人看见一个独眼的老人,忍不住问了一句。

    那个独眼的老人有点不好意思笑了笑,说道:“热合曼病了哩,今天我来代他上工。”

    维族老人皱了皱眉:“我告诉你,你来上工没问题,可是要让我看见你偷懒,别怪我当着大家的面骂你哩。”

    独眼老人连忙作保证:“不会的,不会的,能挣工钱的哩,我不偷懒。”

    管仲云听不懂维语,觉得那独眼老人有点眼生,就对维族老人问道:“这个是谁?”

    这几天他在林场工作,已经把来林场帮忙的村民们认识了个大概。

    虽然他在外头是大明星,可在这里,知道他是影帝的人并没有几个,所以村民们只当他是普通人,和他相处起来一点压力都没有。

    维族老人说道:“那人是热合曼的父亲,年轻的时候是我们村里的混子,偷奸耍滑,不干好事,今天热合曼病了,他来代工,我要盯紧一点才行。”

    管仲云常年去各地采风,见多了所谓农村的混子,自然知道他们是什么德性,所以点点头,不多问什么了。

    他不会多管林场里的事情,不过这几天他已经打听清楚了,林场是陈牧自己做起来的,把村民们请过来干活,完全是为了让村民们能多一份收入。

    这里每天都有六十多人,每人要给八十块,一天就是五千,对于农村的人来说,这可不是一笔小钱了。

    管仲云还听说了,陈牧自己掏钱捐了一所学校,正在修建中,这也是他为什么打心底喜欢这个年轻人的原因。

    陈牧从表面上看,虽然有点儿惫懒,似乎是小坏小坏的,可那只是从表面上看而已,只要了解了他所做过的事情,就知道他的底子里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很快的,村民们陆续进入林场,开始工作起来。

    “艾孜买提大哥,我听说陈牧他父母以前是没有这个林场的,对不对?”

    一边干活,管仲云一边打听着陈牧的事情。

    维族老人的腿不行,不干重活,大部分时间只是搬搬树苗,监督其他人,所以听见管仲云的问话,他歇了一下,回答道:“是,林场是小牧一个人弄起来的哩。年轻人读过大学就是有见识,做什么事儿都能成,如果不是他,我们的林业公司弄不起来,大家也赚不到钱,嗯,连zhen长都夸他是个好小伙哩。”

    管仲云能从维族老人的话语中听出自豪,毕竟他已经把陈牧当做自己家的孩子,说是为他去挡枪也不会犹豫的那种。

    雅喀什村的其他村民对陈牧或许没有维族老人这么深的感情,不过他们同样信任和感激陈牧,从平时那朴实的话语中就可以知道了。

    “小牧是个好小伙子哩,如果不是他弄的农家乐,我们村哪里能过上现在这样的好日子?”

    “我没见过这么好的夏族小伙子了,读过大学,有大本事哩,所以说孩子还是要读书才行,以后才能像小牧那样。”

    “我要是有个闺女啊,就嫁给他了,啧啧,有这样的女婿,一辈子都不愁哩,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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